references/method.md
3.3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效力、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优先受偿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2004〕14 号、法释〔2018〕20 号或法释〔2002〕16 号(六个月优先受偿)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实际施工人当然享有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期限六个月”或把解释(一)第 43 条写成 2026-06-30 后新受理一审的现行突破相对性规则,记为噪声。法释〔2026〕12 号《建工解释(二)》自 2026-06-30 施行;施行后新受理的一审建工案件适用该解释,与解释(一)不一致的以解释(二)为准。写入 L# 前仍须核验条号、施行日与本案一审受理时点。不得把已失效的法释〔2018〕20 号误当作现行解释(二)。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分流
| 主轴信号 | 路由 |
|---|---|
| 尚未成争,只要改施工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一般买卖、服务、租赁、承揽且无工程建设过程 | 合同争议解决领域 |
| 商品房买卖、开发销售、物业服务主轴 | 房地产物业领域 |
| 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工伤待遇 | 劳动领域 |
| 环评、排污许可、能源项目监管本身 | 环境能源领域 |
| 定罪、控告、辩护 | 刑事领域 |
尚未立案只要诉状:负触发。鉴定异议材料未做且主攻鉴定:可并列异议原子。
节点 1 争点
按法庭或仲裁庭已归纳的争点组织。未归纳则按请求抗辩矩阵起草建议争点,不擅自替机关归纳。
节点 2 证据
新证据是否超期标风险。现场勘验申请另列。
节点 3 鉴定
鉴定人出庭问题不超过事项范围。不得指导侮辱鉴定人。
节点 4 调解权限
用户授予的让步上限单独页。开庭前未授权不得在提纲里写可放弃优先受偿。
节点 5 纪律
不预测胜诉。不教唆虚假陈述。
执行纪律
每个会改变请求、效力、期限或金额的分支,必须回链 S/D/A/R/C/L 来源编号和规则核验状态。判断只用三态,不得输出胜诉率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日期冲突建并行情景,禁止混算或输出唯一截止日。
对方控制的资料不得推定存在或内容有利。禁止指导伪造签证、破坏现场、隐匿财产或违法取证。一般合同、房地产销售、劳动工伤只分流,不在本任务展开实体。未成争审查起草本窗搁置。
MCP 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与程序状态;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已失效《合同法》、法释〔2004〕14 号、法释〔2018〕20 号、法释〔2002〕16 号不得写入 L#。发送版文书在依法须催告而未完成时停止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