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7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或收到相应决定。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案件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移送日、决定或具结拟定日、送达日。 最小证据:证据相关性与必要性说明、收集调取申请。
节点 1 具体线索与相关性
申请必须指向可识别的材料名称或存放处,并说明与争点的关系。
| 条件 | 则 |
|---|---|
| 若 只有“请调取一切有利证据” | 负触发,依据不足 |
| 若 线索能指向保管单位、时段或文件种类 | 写入相关性和必要性说明 |
| 若 材料与本案争点无表面关联 | 现有依据不支持提出该项 |
节点 2 不能自行取得的理由
说明为何律师无法合法自行收集。
| 条件 | 则 |
|---|---|
| 若 银行、通讯、执法记录仪或未公开监控 | 通常支持申请路径,仍须核验阶段机关 |
| 若 律师本可向不反对的知情者书面收集却未尝试且无风险 | 必要性标待核 |
| 若 用户打算自行侵入或购买数据 | 整体停止该部分 |
节点 3 提交机关与阶段
审查起诉向检察院,审判向法院,规则运行时核验。
| 条件 | 则 |
|---|---|
| 若 阶段或受理机关不明 | 机关字段停止 |
| 若 被害人代理立场要求调取 | 负触发,转被害人调取原子 |
| 若 仍在侦查且依法应向侦查机关提出 | 调整对象,不套用审判阶段格式 |
节点 4 申请书与定位附件
写明证据名称、证明目的、线索定位、不能自行取得的理由和保密要求。
| 条件 | 则 |
|---|---|
| 若 附件含完整个人信息或与争点无关的隐私 | 删减后才能列入 |
| 若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而非调取 | 转排非专项 |
节点 5 条件性与失败分支
不承诺准许。机关拒绝后只列复议、再次申请或庭审说明接口。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法律字段停止 |
| 若 线索现有依据支持相关性和不能自行取得 | 形成条件性申请草案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