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3 KB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或收到相应决定。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案件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移送日、决定或具结拟定日、送达日。 最小证据:损失与涉案财物对应表、权属和损失证据目录。
节点 1 损失与财物对应
每项主张必须对应已识别的涉案财物或确定的退赔义务人。
| 条件 | 则 |
|---|---|
| 若 财物尚未识别、只有概括损失 | 依据不足支持返还特定物;可评估退赔接口 |
| 若 权属证明与扣押清单不能对应 | 对应关系待核 |
| 若 客户是案外第三人主张权属 | 负触发,转侦查财物异议或 P2 没收程序 |
节点 2 追缴、退赔、返还分列
三种请求法律效果不同,不得合成“把钱拿回来”。
| 条件 | 则 |
|---|---|
| 若 原物存在且权属可支持 | 评估返还 |
| 若 原物已耗损 | 评估退赔,金额未知不写零 |
| 若 违法所得需追缴后发还 | 分列追缴与发还,不承诺顺序结果 |
节点 3 与附带民事的关系
追缴退赔不替代全部民事损失。
| 条件 | 则 |
|---|---|
| 若 主目标是完整起诉状和损失精算 | 转附带民事起诉材料 |
| 若 两者并行 | 标明不重复计损 |
节点 4 证据目录
权属、交付、被侵占用流向。
| 条件 | 则 |
|---|---|
| 若 流向依赖违法取得的数据 | 不得使用 |
节点 5 条件性主张
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不代提交。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法律字段停止 |
| 若 阶段不是审查起诉或一审 | 阶段字段停止或转出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