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6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已确认侦查机关、措施状态与当前权限。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侦查机关或监督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措施采取日、期限与羁押状态。 最小证据:附带民事适格与范围表、损失证据缺口。
节点 1 适格与范围
核验谁有权提起、针对哪些被告人或共同侵害人、哪些损失依法可在附带民事中主张。
| 条件 | 则 |
|---|---|
| 若 请求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且规则未核验或现有依据不支持在附带民事中主张 | 该请求字段停止或标不支持,不写成已计入 |
| 若 主体是案外人财产权利人而非被害人 | 可能转侦查财物异议或其他程序,不按附带民事适格处理 |
| 若 刑事部分尚未确认被害事实 | 适格标待核 |
节点 2 损失证据缺口
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误工等分项。未知不写零。
| 条件 | 则 |
|---|---|
| 若 没有任何费用凭证 | 只列缺口,不估唯一总额 |
| 若 死亡或伤残鉴定未做 | 技术结论不补造 |
节点 3 时点与另诉
一审宣判前提出等时点运行时核验;独立民事时效另列。
| 条件 | 则 |
|---|---|
| 若 刑事审判将结束且尚未起诉 | 标最晚时点;日期不明则停止 |
| 若 更适合另行民事诉讼的请求 | 列出分流理由,不在本任务起草稿 |
节点 4 与起诉材料、追缴退赔的分界
评估不等于起诉状,也不等于追缴退赔主张。
| 条件 | 则 |
|---|---|
| 若 入口成立且只要起诉状 | 转附带民事起诉材料 |
| 若 只要已扣押财物返还 | 转追缴退赔主张 |
节点 5 被告侧抗辩不是本任务
为被告人做附带民事抗辩是 P2。
| 条件 | 则 |
|---|---|
| 若 客户是附带民事被告 | P2 defend-incidental-civil-action,unavailable |
| 若 规则未核验 | 范围法律字段停止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