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6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已取得控告事实或受案、立案决定状态。 主管机关或论坛:公安、检察或法院,按决定状态分流。 期限输入:受案日、决定送达日与逾期事实。 最小证据:自诉入口条件表、证据与管辖缺口。
节点 1 法定自诉入口
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权力不追究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分列核验。
| 条件 | 则 |
|---|---|
| 若 事实属于公安机关应当管辖的公诉案件且无依法转自诉信号 | 现有依据不支持自诉入口,转控告评估 |
| 若 告诉才处理但告诉权人不明或已过告诉条件 | 主体字段停止或标不支持 |
| 若 第三类自诉缺少不予追究的程序文书 | 依据不足,不写成可以直接起诉 |
禁止写成:
- 把普通治安或民事纠纷直接写成刑事自诉成立
节点 2 证据与证明犯罪事实
自诉人需提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标准运行时核验。
| 条件 | 则 |
|---|---|
| 若 只有陈述没有其他材料 | 证据缺口单列,不承诺法院受理 |
| 若 证据来源违法 | 不得计入支持项 |
节点 3 管辖与请求
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和请求范围分列。
| 条件 | 则 |
|---|---|
| 若 管辖连结点冲突 | 并列待核,不选定唯一法院充作法律意见 |
| 若 请求包含完整民事赔偿且更适合附带或另诉 | 分列接口 |
节点 4 公诉分流
符合公诉的,评估控告或移送,不指导规避侦查机关。
| 条件 | 则 |
|---|---|
| 若 用户要求把应公诉案件包装成自诉以避开公安 | 拒绝并停止该策略 |
节点 5 与起草材料的分界
本任务不出自诉状。
| 条件 | 则 |
|---|---|
| 若 入口已成立且用户只要起诉材料 | 转自诉起诉材料包 |
| 若 规则未核验 | 入口法律字段停止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