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6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或收到相应决定。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案件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移送日、决定或具结拟定日、送达日。 最小证据:适龄与特别程序权利表、社会调查及保护材料方案。
节点 1 适龄与特别程序权利
年龄证据、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和隐私保护分列。
| 条件 | 则 |
|---|---|
| 若 年龄证据冲突 | 并行情景,不选有利年龄冒充唯一 |
| 若 作案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或十八的规则未核验 | 责任年龄法律字段停止 |
| 若 客户实际是成年人 | 负触发,转普通审查起诉辩护 |
节点 2 社会调查与保护
社会调查报告、成长经历、监护条件只规划合法调取,不自行到学校施压。
| 条件 | 则 |
|---|---|
| 若 缺少社会调查 | 写入申请补查,不编造报告内容 |
| 若 材料可能公开未成年人身份 | 必须去标识 |
节点 3 附条件不起诉与教育挽救
适用条件、考验期、被害人意见运行时核验。
| 条件 | 则 |
|---|---|
| 若 罪名或刑期条件表面不符 | 该路径标不支持或待核,不写“争取附条件”空话 |
| 若 把附条件不起诉写成必然结果 | 禁止 |
| 若 认罪认罚或普通不起诉才是主目标 | 保留接口,不吞并那些原子 |
节点 4 不覆盖全流程
侦查会见、审判、记录封存分别是其他或未安装能力。
| 条件 | 则 |
|---|---|
| 若 主目标是犯罪记录封存 | P2,unavailable |
| 若 主目标是审判阶段完整辩护 | 转相应审判专项,本任务停止扩展 |
节点 5 条件性专项意见
意见服务审查起诉节点。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特别程序法律字段停止 |
| 若 用户要求指导未成年人按律师编造的情节供述 | 整体停止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