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4.1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已确认侦查机关、措施状态与当前权限。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侦查机关或监督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措施采取日、期限与羁押状态。 最小证据:证据线索图、合法保全方案。
节点 1 线索识别与灭失风险
只规划可能灭失、改变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无罪罪轻材料。
| 条件 | 则 |
|---|---|
| 若 线索无法指向具体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场所或知情者类型 | 依据不足,不形成保全方案 |
| 若 电子数据、监控或交易记录存在覆盖或销毁时限信号 | 标最晚合法保全时点,日期不明则字段停止 |
| 若 线索来自违法侵入系统或私下调取通讯 | 排除该线索取得方式,不沿用违法材料 |
节点 2 合法路径矩阵
自行收集、申请侦查机关调取、申请检察监督或见证,必须分列权限。
| 条件 | 则 |
|---|---|
| 若 律师依法可自行收集且不接触控方证人风险 | 写入自行收集方案和见证书面化要求 |
| 若 对象是被害人、控方证人或在押同案人 | 禁止指导私下接触;只写向机关申请 |
| 若 需要调取通讯、银行或 ram 级电子数据 | 只写向有权机关申请,禁止自行提取 |
| 若 用户要求“先拿来再补手续” | 整体停止该路径 |
禁止写成:
- 设计隐匿、调包或伪造有利物证
- 指导威胁或收买证人
节点 3 与阅卷、调查方案、撤案的分界
本任务不做完整卷宗分析,不实施调查,不直接写成撤案意见。
| 条件 | 则 |
|---|---|
| 若 案件已在审查起诉且主目标是阅卷体系 | 负触发,转阅卷原子 |
| 若 需要完整调查取证方案而非保全 | 转辩护调查方案 |
| 若 保全目的已变成撤案专项意见 | 转撤案原子 |
节点 4 调取与见证建议
每项建议写对象、法律资格、在场要求和失败升级。
| 条件 | 则 |
|---|---|
| 若 现场可能被破坏 | 建议立即书面通知侦查机关勘查或固定,不指导破坏现场 |
| 若 鉴定检材可能被消耗 | 建议记录剩余检材和重新鉴定接口,不指导调换检材 |
节点 5 输出边界
只出方案,不代联系证人,不保证材料被采信。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权限字段停止 |
| 若 方案将包含可识别第三人隐私的原始数据 | 脱敏后才能进入输出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