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9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涉嫌非法取得的具体证据、取证人员或方式及排除请求已核验。 主管机关或论坛:受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 期限输入:人民法院受理日、庭前会议日、开庭日及人民法院通知的申请截止节点。 最小证据:涉嫌非法取得的具体证据及来源、非法取证线索与初步材料、调查核实及法庭质证所需事实。
节点 1 受理与节点
人民法院受理后,区分庭前会议、开庭调查和二审新提出。
| 条件 | 则 |
|---|---|
| 若 案件尚未被法院受理 | 若在审查起诉则转起诉排非;若在侦查则转线索保全 |
| 若 庭前会议或开庭日、法院通知的申请截止节点不明 | 期限字段停止,不编造截止日 |
| 若 二审才提出且一审已处理或放弃的事实不明 | 并行情景,依据不足时不写必然启动 |
节点 2 排除对象与程序请求
写明证据名称、非法方法、申请排除的范围和是否申请法庭调查。
| 条件 | 则 |
|---|---|
| 若 与起诉阶段申请对象完全相同且无新线索 | 记录前案处理状态,不重复虚构新事实 |
| 若 仅对关联性、鉴定意见论证不足提出异议 | 负触发,转庭审质证 |
| 若 申请排除全部卷宗 | 依据不足,必须落到具体证据 |
节点 3 法庭调查与质证提纲
提纲只服务合法性争点,不写成完整实体辩护。
| 条件 | 则 |
|---|---|
| 若 需要播放同步录音录像 | 列申请事项和比对要点,不指导断章取义剪辑 |
| 若 需要侦查人员或见证人出庭 | 写必要性,禁止庭外接触 |
节点 4 与庭审质证、起诉排非的分界
合法性专项与证明力质证分开。
| 条件 | 则 |
|---|---|
| 若 主目标是逐证证明体系攻防 | 转庭审质证原子 |
| 若 主目标仍是向检察院提出 | 转起诉排非 |
节点 5 条件性结论
不写法庭必将排除。规则未核验则停止法律字段。
| 条件 | 则 |
|---|---|
| 若 用户坚持伪造非法取证情节 | 整体停止 |
| 若 现有依据支持提出排除 | 形成申请和提纲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