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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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裁判已生效,申诉主体、法定申诉事由或新证据及管辖已核验。 主管机关或论坛: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申诉入口。 期限输入:生效日、申诉日与新证据取得日。 最小证据:生效裁判与申诉事由表、新证据或法定事由目录。


节点 1 生效性与申诉主体

确认裁判已生效、申诉人资格和管辖法院。

条件
若 裁判尚未生效 负触发,转上诉评估或二审代理
若 客户要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负触发;该能力为 P2 request-procuratorial-protest-conviction,unavailable
若 申诉人与原审当事人关系或授权不明 主体字段停止

节点 2 法定事由或新证据

逐项对照现行审判监督事由,不写“判决不公”空话。

条件
若 声称有新证据但不能说明新在何处、何时取得、为何原审未提出 该事由依据不足
若 原审证据系伪造或审判人员违法的主张无可回链材料 标待核,不写成已核实
若 只重复原审已驳回的同一论点且无新材料 现有依据不支持作为新的法定事由

节点 3 材料结构

生效裁判、事由表、证据目录和请求范围。请求再审不等于已经再审。

条件
若 请求一并解决民事执行 民事执行部分分流,不写入刑事申诉结论
若 材料将伪造新证据 整体停止

节点 4 管辖与次数

向哪一级法院提出、是否已驳回,运行时核验,不编造次数限制结论。

条件
若 曾提出申诉的文书缺失 次数和管辖字段停止
若 死刑复核后的生效裁判 管辖待核,不凭记忆指定

节点 5 条件性审查材料

不承诺立案再审或改判。

条件
若 规则未核验 法律字段停止
若 至少一项事由现有依据支持提出 形成条件性材料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