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3 KB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庭前程序已启动且争点范围可识别。 主管机关或论坛:受理案件法院或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庭前会议、开庭通知和申请截止节点。 最小证据: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计算表。
节点 1 入口与主体
没有适格和范围评估的等价结论时,先停或只做最小补核。
| 条件 | 则 |
|---|---|
| 若 精神损害等依法不宜在附带民事主张的项目仍被要求写入主请求 | 删除或单列待核,不计入总额 |
| 若 责任人包括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 | 规则核验后再写入,不能核验则停止该主体 |
节点 2 请求计算表
分项、期间、凭证、已付、未知。未知不写零,不输出唯一必得总额。
| 条件 | 则 |
|---|---|
| 若 凭证与票据主体不一致 | 并列,不自动合并 |
| 若 未来护理费或残疾赔偿依赖鉴定 | 只留接口 |
节点 3 起诉状与证据目录
事实叙述与刑事指控可回链,但不代替定罪意见。
| 条件 | 则 |
|---|---|
| 若 叙述加入与损失无关的侮辱性指控 | 删除 |
| 若 客户其实是被告要抗辩 | 负触发,P2 unavailable |
节点 4 与追缴退赔、独立民事的分界
已扣押财物返还可并行但不互相替代。
| 条件 | 则 |
|---|---|
| 若 主目标只是追缴退赔 | 转 assert-victim-return-compensation |
| 若 刑事程序无法容纳的请求 | 提示另诉,不起草完整民事诉状 |
节点 5 条件性材料
不承诺受理或全额支持。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请求范围法律字段停止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