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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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已确认侦查机关、措施状态与当前权限。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侦查机关或监督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措施采取日、期限与羁押状态。 最小证据:损失与赔偿条件核验、被害人侧接受或拒绝决策意见。


节点 1 损失与条件核验

先固定已发生损失、已识别财物和对方提案条件。

条件
若 对方提案不存在或只有口头“会赔” 依据不足支持接受
若 金额未知 不写零,决策标待核
若 客户是被告要出提案 负触发

节点 2 自愿性与安全

存在威胁、纠缠、家庭控制或封口条件时不得写成可接受。

条件
若 对方以继续侵害或曝光隐私换谅解 现有依据不支持接受,并做安全分流
若 用户要求反过来威胁被告家属 整体停止

节点 3 接受或拒绝的法律效果接口

谅解、和解、附带民事处分效果运行时核验,不写成刑事结果已被买断。

条件
若 规则未核验 效果字段停止
若 接受赔偿是否影响追诉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 必须写明,不得承诺撤案

节点 4 履行与留痕

分期、担保、违约恢复请求权分列。

条件
若 要求先出谅解书再等待不确定付款 风险标红,依据可能不支持立即出具谅解

节点 5 与其他被害人成果的分界

和解决策不替代抗诉、附带民事或代理意见。

条件
若 主目标仍是起诉或抗诉 保留那些入口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