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5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庭前程序已启动且争点范围可识别。 主管机关或论坛:受理案件法院或检察机关。 期限输入:庭前会议、开庭通知和申请截止节点。 最小证据:被害人庭审代理方案、发问质证提纲。
节点 1 被害人诉讼代理权限
核验委托、身份和是否同时提起附带民事。
| 条件 | 则 |
|---|---|
| 若 授权不明或同时要为被告人辩护 | 冲突,整体停止 |
| 若 主目标是附带民事起诉状 | 负触发,转附带民事起诉材料 |
| 若 案件尚未到庭前或一审 | 阶段字段停止或转审查起诉被害人代理 |
节点 2 庭前申请与发问提纲
申请和发问服务于被害事实、损失和量刑意见,不行使辩护权。
| 条件 | 则 |
|---|---|
| 若 发问变成替被告人开脱 | 删除并检查冲突 |
| 若 需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为独立主目标 | 可转被害人出庭专项 |
节点 3 事实责任与量刑意见
被害人可就犯罪事实和量刑发表意见,规则运行时核验。
| 条件 | 则 |
|---|---|
| 若 要求确定的从重刑期 | 拒绝承诺,只列情节事实 |
| 若 事实主张与已有鉴定或客观证据直接冲突且无来源 | 标依据不足 |
节点 4 与被告侧庭审技能的隔离
不得套用被告侧质证或出庭方案作为被害人方案。
| 条件 | 则 |
|---|---|
| 若 用户提交的是被告侧质证稿要求改头换面 | 拒绝混用,按被害人证明方向重做或停止 |
节点 5 安全与隐私
性侵害、未成年人或证人保护信息最小化。
| 条件 | 则 |
|---|---|
| 若 公开开庭可能造成二次伤害 | 列不公开审理或不暴露联系方式的申请接口 |
| 若 规则未核验 | 法律字段停止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