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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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庭前或一审且被害人代理立场已确认。 主管机关或论坛:承办检察机关或受理案件人民法院。 期限输入:移送审查起诉日、庭前会议、开庭通知和申请截止节点。 最小证据:逐证争点与证明方向表、举证质证提纲。


节点 1 被害人证明方向清单

每证标注对被害事实、责任或损失的作用。

条件
若 立场是被告侧 负触发
若 没有任何证据清单 依据不足,提示先掌握目录

节点 2 逐证意见

关联性、真实性、证明力为主;合法性达到排除专项则转出,不由被害人质证方案宣告排除。

条件
若 主目标是正式排非 转相应排非原子或说明被告侧排非入口
若 质证变成替被告人攻击指控体系 检查冲突并删除越权部分

节点 3 被害人举证

拟出示的损失和伤害证据列来源和合法性。

条件
若 拟出示材料违法取得 不得列入

节点 4 与出庭、一审代理的分界

询问提纲和代理意见全文另案。

条件
若 只要出庭提纲 转被害人出庭方案
若 只要一审代理意见 转被害人庭审代理

节点 5 条件性提纲

不承诺法庭采信。

条件
若 规则未核验 可采性法律字段停止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