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5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机关、期限或请求范围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机关必然受理或确定刑期。
search_law 返回已废止文本或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效司法解释未核验前,不得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串供、威胁证人、违法接触证人和违法取证。用户坚持上述行为时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入口状态:已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且判决送达日已核验。 主管机关或论坛:有管辖权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请求入口。 期限输入:收到一审判决后5日内;判决送达日。 最小证据:裁判问题与受害影响表、抗诉请求书。
节点 1 五日与未生效
起算收到一审判决之日。送达日不明不得计算届满。
| 条件 | 则 |
|---|---|
| 若 送达日不明 | 期限字段停止,并行提醒可能已临近五日 |
| 若 判决已生效或五日已过且无中止、耽误补救可核验事实 | 现有依据不支持该法定请求抗诉入口;其他救济另论 |
| 若 客户是被告人要上诉 | 负触发,转上诉评估或二审代理 |
| 若 客户是自诉人要上诉 | 负触发,转上诉评估 |
节点 2 抗诉请求争点
写明判决在事实、法律或量刑上的具体问题及对被害人的影响。
| 条件 | 则 |
|---|---|
| 若 只有“判轻了”而无事实或情节对照 | 依据不足 |
| 若 真正要打的是附带民事金额 | 刑事抗诉请求与民事上诉分列;民事转附带民事上诉评估 |
节点 3 提交机关
向有管辖权人民检察院请求提出抗诉,不向法院递上诉状冒充抗诉请求。
| 条件 | 则 |
|---|---|
| 若 检察院级别或一审法院对应关系未核验 | 机关字段停止 |
节点 4 与申诉、上诉的分界
未生效用抗诉请求,生效用申诉或检察监督。
| 条件 | 则 |
|---|---|
| 若 裁判已生效 | 转法院申诉;检察监督为 P2 unavailable |
节点 5 材料与不承诺
不承诺检察院提出抗诉,不承诺二审改判。
| 条件 | 则 |
|---|---|
| 若 规则未核验 | 法律字段停止 |
| 若 五日可核验且争点具体 | 形成请求书和附件 |
程序与期限表
程序动作记录机关、案号、文书、作出、收到、送达、效力。期限每行只对应一种期间类型和一个起算事件。关键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未知日期不得计算截止日。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成果争点、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相邻专项申请、完整实体辩护、审查起草或未安装能力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不在本方法生成那些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