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4.8 KB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可以放心发货”或“必然获许可”。
不得把技能内置的清单俗称写成已核验命中。search_law 返回失效应诉规定或旧两用许可办法时记为噪声。教唆规避出口管制、伪造最终用户、擅自接受外国政府现场核查:该部分整体停止。
Q# 管制假设
固定列:编号|管制类型|义务主体|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Q-清 清单许可;Q-临 临时管制;Q-禁 禁止出口;Q-全 全面管制(知道或应当知道);Q-用 最终用户/用途变更报告;Q-制 制裁或不可靠实体措施;Q-阻 反制裁或阻断冲突。
节点 0 专项分流
| 信号 | 转出 |
|---|---|
| 军品且无军品出口资格 | 停止变通方案;军品条例路径标停止 |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为主成果 | 数据领域;仅当数据本身可能是管制物项时留接口 |
| 海关已刑事立案或走私侦查 | 刑事领域 |
| 用户要拆分出口、改税号伪装、改名绕名单 | 该部分整体停止 |
节点 1 交易画像
- 固定出口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经营资格(出口管制法第十一条)。资格不明标待核,不得写成“一般进出口权即可”。
- 物项描述必须落到货物、技术或服务。仅有商品名没有技术参数:归类
依据不足。 - 记录目的地、进口商、最终用户、最终用途、运输和金融中介。缺失任一项不得给出“不需要许可”的结论。
- 视为出口、再转让、国内向境外人员提供技术的事实单列,不得只看报关出境。
节点 2 清单、临时管制、禁止出口、全面管制
- 清单命中:对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或临时公告。未打开现行清单 →
Q-清字段停止。 - 临时管制: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期限每次不超过二年等规则运行时核验;过期公告不得当现行清单。
- 禁止出口或禁止向特定目的地、组织、个人出口:条例第十三条,须有批准和公告依据。
- 清单和临时管制之外,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得到管理部门通知,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其运载工具、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等风险的,仍应申请许可(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不得因“不在清单上”写成无需许可。
- 无法确定是否属于管制物项:记录咨询管理部门的接口,不得自行写成已经排除。
节点 3 最终用户、用途和中介
- 最终用户应承诺未经允许不改变用途、不向第三方转让(第十六条)。缺少承诺:用途控制
依据不足。 - 出口经营者或进口商发现最终用户或用途可能改变:立即报告义务标红旗。
- 中介、货代、报关、电商平台、金融机构发现涉嫌违法应报告,不得为违法行为提供服务(条例第三十六条)。用户是中介时同样适用。
- 发现或接到通知存在风险情形:按条例第三十五条报告、消除或减轻危害并配合调查。
节点 4 制裁、不可靠实体、反制裁与阻断
- 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反制清单与外国制裁名单分列。命中必须回链公告,口述不算命中。
- 改正期限未满:记录期限内不采取第十条措施的规则接口(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十一条),不得写成已经可以恢复交易。
- 外国法律不当域外适用:阻断办法第六条评估因素运行时核验。遵守外国禁令侵害中国主体的民事诉讼(第九条)只作红旗。
- 反外国制裁法及国务院令第 803 号措施由法定部门实施。不得编造处罚种类。
- 中国措施与外国措施冲突:并列义务和停止项,不得设计“两边都不违规”的伪装结构。无法同时履行时字段停止,建议取得主管机关意见。
节点 5 许可路径、合同后果和下一步
- 需要许可:转介
prepare-export-license-file。本任务不写申请表。不予许可的复议为最终裁决(出口管制法第四十一条)须核验后提示,不得写成还可以行政诉讼。 - 管制违法不等于合同当然无效。合同能否履行、能否免责、能否解除分列待核,转总体评估或解除权原子。
- 下一步按:停止出运、补许可、切断受限制对手、报告、保全证据排序。
- 禁止动作:无许可出运、拆分规避、伪造最终用户文件、擅自接受外国现场核查(条例第四十三条)、为违法提供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