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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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不得指导分拆付汇、伪造贸易背景或借用他人额度。已废的出口核销制度不得当作现行障碍。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资金性质|项目(经常/资本)|所需登记或单证|阻塞原因|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经 经常项目贸易或服务
  • Q-资 资本项目
  • Q-担 担保项下
  • Q-阻 银行或外汇阻塞
  • Q-单 单证一致性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分流

退税、转让定价、常设机构所得税 → 税务。贸易融资单据与基础合同冲突 → 贸易融资原子。ODI 未办 → 可并行 ODI 原子。 分拆或假贸易背景:停止。

节点 1 项目定性

  1. 货物或服务对价通常是经常项目;出资、减资、分红、跨境担保履约可能是资本项目。性质不明并列。
  2. 预付、延期超过分类管理时点:待核是否转资本或需登记。
  3. 不得把服务费包装成货款来规避。

节点 2 单证一致性

  1. 合同、发票、报关、提单、收付款人名称必须可对上。名称冲突转主体原子。
  2. 银行退单理由逐条对照。内部合规加码与法规义务分列。

节点 3 登记接口

  1. 资本项目:ODI、FDI、外债、跨境担保登记是否缺失。
  2. 经常项目通常不因未办 ODI 而当然禁止,但银行可能拒办;分列法规与实务卡点。
  3. 登记完成不等于可以自由汇出用途外资金。

节点 4 制裁与管制交叉

收款人或银行在名单上:转筛查和反制裁原子,不得建议换名收款。

节点 5 下一步

输出定性、阻塞原因、补证、不得实施的分拆方案。不算税负。

补充判断

若:银行以“内部制裁名单”拒办而中国阻断可能适用 → 并列银行卡点和阻断接口,不指导换名收款。 若:货物已出口但发票品名与报关不一致 → 经常项目真实性 依据不足,先补单证,不建议分拆支付。 若:资本项下利润汇出缺少审计或完税材料 → 税务材料转税务,本任务只列卡点。 若:预付货款超过分类管理时点 → 是否需登记待核,不得写成可以一直预付。 已废出口核销不得再当作现行障碍写入结论。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