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6 KB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框架“仅供参考”与“本协议下订单构成合同”效果不同。沉默不当然构成承诺,除非双方惯例或准据法如此。不得用已失效《合同法》要约承诺条号。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文件|时间|是否构成本约|与上层冲突点|实际履行|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Q-框 框架是否有约束力Q-约 本约成立节点Q-冲 数量价格质量冲突Q-证 信用证与订单冲突Q-履 履行修正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任务闸
无文件冲突 → 转总图或货物履行。未成争统一文本 → 审查起草搁置。信用证不符点本身 → 信用证原子。 用户要求事后伪造订单确认:停止。
节点 1 文件时间线
- 按时间排列框架、报价、PI、PO、反确认、信用证、装运。
- 每份文件的签署或点击接受方式。电子数据交换规则待核。
- 过期报价被“确认”:承诺效力
依据不足。
节点 2 框架约束力
- 框架可能只约定价格机制、年度数量意向、争议解决。意向数量通常不构成本约,除非有最低采购义务且可执行。
- 框架中的仲裁或准据法条款可能独立约束后续订单,论坛问题转论坛原子。
- 框架已到期后下单:是否展期待核。
节点 3 本约成立
- 要约内容是否特定(货物、数量、价格或确定方法)。
- 实质变更(CISG 第 19 条或国内法)导致反要约。质量标准、检验期、管辖被改:可能是实质变更。
- 开始备货或开证是否构成承诺或履行接受:分列,不自动成立全部条款。
节点 4 冲突处理
- 后合同优于前合同、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手写优于格式:作为解释方法待核,不是自动规则。
- 信用证条款与订单不一致:结算走信用证原子,基础合同数量价格仍按本约层级。
- 实际多次按某价格履行:可能影响解释,但不自动修改未履行订单。
节点 5 下一步
- 输出层级表、已成立本约的订单清单、冲突点对请求的影响。
- 不重写框架。单张订单不另建技能。
- 若:框架写“订单以卖方确认为准”,买方 PO 未经确认但卖方已装运部分 → 已装运部分可能因履行成立,未装运部分仍
依据不足,不得整年数量一并写成已成立。 - 若:信用证少开数量或缩短效期 → 结算条件变化不自动修改本约数量,除非双方另有合意。
- 若:双方长期按电子邮件下单且从未签署框架 → 惯例是否构成成立方式待核,不得直接否定或直接肯定全部历史订单。
- 多订单分别评估请求,不按“整份框架违约”合成一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