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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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未写版本年不得假定一定是 2020。CFR 不是 CIF,卖方无保险义务。FOB 在集装箱贸易中的不匹配只标红旗,不擅自改成 FCA。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项目(风险/运费/保险/清关/卸货)|术语默示分界|合同专条|实际履行|冲突|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版 术语与版本
  • Q-险 风险转移
  • Q-费 费用划分
  • Q-保 保险义务
  • Q-改 合同专条修改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专项分流

运输合同、滞期费、扣船、共同海损 → 海事。未成争改术语 → 审查起草搁置。只要交货质量主轴且术语无争 → 转货物履行原子。 用户要求把 FOB 解释成卖方必须投保一切险:记录请求,但不得违背术语与合同专条。

节点 1 术语与版本

  1. 固定所用缩写、指定地点或港口、版本年。缺地点:关键分界 依据不足
  2. 若:合同写 “FOB Shanghai Incoterms 2010” 与订单写 “CIF” → 文件层级转框架订单原子,本任务并列冲突。
  3. 非 Incoterms 的“FOB 变形”按合同文字解释,不得强行套国际商会释义。

节点 2 风险转移

  1. 按术语默示点列风险转移。货物损坏发生时点与转移点比较。
  2. 若:损坏时点不明 → 风险结论 依据不足,不选对用户有利的时点。
  3. 卖方交货迟延是否导致风险不转移:按准据法和 CISG 待核,不在术语释义里直接写死。
  4. 保险赔付不自动等于风险未转移或已转移。

节点 3 费用与保险

  1. 运费、装卸、滞港、商检、出口进口清关费用分列。术语未覆盖的费用看合同专条。
  2. CIF/CIP 最低保险与合同约定险别冲突时,以更明确的专条优先还是以术语优先:按合同解释规则待核。
  3. 买方未投保导致的损失:不得当然转成卖方责任,除非专条如此约定。

节点 4 与运输单据的边界

  1. 提单、海运单是运输合同证据,可能与买卖术语分界不一致。运输主轴转海事。
  2. 卖方未按 CIF 提供可转让提单:买卖项下单据义务另列,不直接写成货权已无。
  3. 货权评估转 title 原子。

节点 5 下一步

  1. 输出分界表、冲突点、对质量或货损请求的影响。
  2. 不重选术语。用户要改成 FCA 或 DDP:目标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