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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服务成果约定不明时,不得用货物买卖检验规则直接替代。技术许可实施与货物交付分账。不得把人员入境工作写成单纯服务验收而回避劳动与签证。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服务义务|验收标准|提供地|限制红旗|请求或抗辩|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验 成果与验收
  • Q-供 跨境提供方式
  • Q-限 许可、管制或行业限制
  • Q-付 付款与拒付抗辩
  • Q-解 解除或中止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专项分流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 → 数据领域。外国人在华用工、中国劳动合同 → 劳动。纯技术进出口分类 → assess-technology-import-export。货物质量 → 货物履行原子。 未成争改 SOW → 审查起草搁置。

节点 1 成果与验收

  1. 固定里程碑、交付物、验收标准和默示验收条款。无标准则 Q-验 依据不足,不得用甲方口头不满意写成已构成根本违约。
  2. 使用成果、付款、出具验收邮件对默示验收的影响待核。
  3. 人员工时合同与成果合同分列,不得把工时未满写成成果不合格,也不得相反。

节点 2 跨境提供方式

  1. 远程跨境提供、人员出境、人员入境、本地分包分列。
  2. 人员入境:签证和工作许可红旗,劳动权益转劳动,本任务只标准入接口。
  3. 境外现场:当地执业或行业许可转委托筛查或当地律师接口,不定当地资格。

节点 3 管制与技术限制

  1. 技术服务、源代码、培训是否构成出口管制项下的技术出口或视为出口:转管制原子红旗。
  2.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未登记或未许可:合同效力红旗转技术进出口原子。
  3. 不得要求对方在未获许可时继续提供受控技术。

节点 4 付款、拒付与解除

  1. 付款条件:验收、里程碑、按月。拒付理由必须回链未验收或限制违法。
  2. 违法提供不得作为请求继续履行的内容。
  3. 解除权转解除原子接口,本任务只标是否值得转入。

节点 5 下一步

  1. 输出验收争点、提供方式限制、请求抗辩主备位。
  2. 发催告转通知原子。数据或劳动专项转出。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