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4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涉外诉讼当事人仍有答辩和异议期限,不得写成没有期限。首次实体答辩是否构成放弃异议必须核验现行解释。C 端 012 不回改。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抗辩类型|期限|事实|是否已实体答辩|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Q-送 送达抗辩Q-管 管辖异议接口Q-仲 仲裁协议抗辩Q-实 实体抗辩Q-期 答辩期限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立场闸
用户是原告 → 起诉原子。仲裁通知而非起诉状 → 仲裁应诉原子。C 端操作 → 分流。 伪造未收到:停止。
节点 1 送达与期限
- 送达方式是否合法(域外送达、公告、向境内代收人)。违法送达可能影响期限起算。
- 答辩期、异议期分列。送达日不明:期限字段停止。
- 过期:停止赶“仍按期”的异议终稿,转评估补救。
节点 2 管辖与仲裁
- 有仲裁协议:先评是否应提异议或不予受理抗辩,转论坛或管辖异议原子。
- 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不方便法院:异议书终稿走 object-to-jurisdiction。
- 未核验是否已放弃异议前,不写“已放弃”。
节点 3 实体抗辩
- 请求逐项抗辩。质量、付款、解除分列。
- 不自认未核验事实。
- 反诉接口另列,条件不足不写反诉终稿。
节点 4 证据与认证
境外证据认证红旗转认证或取证原子。
节点 5 答辩草稿
可形成答辩要点和草稿。不代提交。不保证驳回。
通用停止与并行情景
若:日期、地址或文本版本冲突 → 建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写成已确定。 若:规则未核验 → 依赖该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不拒绝处理事实编目。 若:用户要求伪造、隐匿、规避许可、改名绕名单或违法取证 → 该部分整体停止。 海上运输、船舶、海事保全、共同海损一律转海事领域。 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审查起草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