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4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不得把未谈拢点写成已同意。不得加入违法出口安排。撤回诉讼或仲裁的手续按法院或机构规则待核。不得用已失效《合同法》。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条款|已谈拢内容|执行风险|待核|判断。
至少分列:
Q-当 当事人与程序了结Q-付 支付与货物Q-弃 弃权Q-执 执行与承认Q-语 作准文本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任务闸
条件未谈拢 → 谈判原子。未成争改原合同 → 审查起草搁置。司法确认申请 → 说明另项。 双方秘密未澄清代理哪一方:停止。
节点 1 当事人与程序
- 名称必须与原合同和程序当事人一致,冲突转主体原子。
- 已立案或仲裁:写明撤诉、撤回申请或出具和解的路径,规则未核验则手续字段停止。
- 第三人权利不得在未参与时被处分。
节点 2 给付
- 金额、币种、账户、期限、货物处理。未知不写零。
- 外汇能否付出转外汇原子接口,稿中不得承诺一定到账。
- 分期与加速到期条件必须已谈拢。
节点 3 弃权
- 列明放弃的请求和保留的请求。
- 独立保函、信用证、对第三人请求默认保留,除非清单明确放弃。
- 保密与不贬损不得压过强制报告义务。
节点 4 执行与文本
- 违约救济:恢复程序、申请执行、另行仲裁。选择须与原论坛协调。
- 作准语言。跨境签署页、电子签署效力待核。
- 承认执行红旗:纯和解协议在外国执行可能不足。
节点 5 交付
输出草稿 V#、待核手续、不得签署项。不代签署。不保证可执行。
追加判断
若:条件清单写“其余按原合同”但原合同有冲突文本 → 必须点明适用哪一版本,不把冲突带进和解。若:支付依赖跨境购汇 → 稿中写“以合法可汇出为前提”,不承诺一定到账。电子签署页是否被执行地接受待核。
通用停止与并行情景
若:日期、地址或文本版本冲突 → 建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写成已确定。 若:规则未核验 → 依赖该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不拒绝处理事实编目。 若:用户要求伪造、隐匿、规避许可、改名绕名单或违法取证 → 该部分整体停止。 海上运输、船舶、海事保全、共同海损一律转海事领域,本任务只保留买卖结汇接口。 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审查起草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