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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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撤销与不予执行不得混用材料包。涉外裁决撤销事由与国内裁决事由可能不同,必须按现行文本。不得用撤销程序重审实体对错。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事由类型|事实|法定事由对应|期限|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期 撤销期限
  • Q-事 法定事由
  • Q-管 管辖法院
  • Q-界 与不予执行分界
  • Q-公 公共秩序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路径闸

对方已申请执行、己方只要不予执行 → apply-refuse-enforcement。外国裁决 → 承认抗辩。港澳台 → 区际。 收到日不明:期限字段停止,不输出终稿截止日期。过期:停止终稿。

节点 1 裁决定性

  1. 内地机构作出的涉外裁决才走本任务。
  2. 临时仲裁、境外作出:转外国裁决路径。
  3. 裁决是否已生效、是否已履行部分:登记,隐瞒已履行停止策略。

节点 2 期限

  1.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期间按现行仲裁法核验,不得凭记忆写一律六个月或三个月。
  2. 送达方式影响起算。已读不等于收到。
  3. 过期不得赶写“仍按期”。

节点 3 事由

  1. 无协议、程序违法、伪造证据、隐瞒证据、仲裁员枉法等按现行涉外事由清单逐项。
  2. 实体对错、证据再评价原则上不构成撤销事由。
  3. 公共秩序谨慎使用,不得当普通抗辩。

节点 4 管辖与材料

  1.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院等连结按现行法核验。
  2. 裁决正本、协议、送达证明、事由证据。
  3. 报核只标红旗。

节点 5 草稿

申请书列法定事由而非重写败诉理由。不代提交。不保证撤销。

通用停止与并行情景

若:日期、地址或文本版本冲突 → 建并行情景,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写成已确定。 若:规则未核验 → 依赖该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不拒绝处理事实编目。 若:用户要求伪造、隐匿、规避许可、改名绕名单或违法取证 → 该部分整体停止。 海上运输、船舶、海事保全、共同海损一律转海事领域。 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审查起草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