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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不得隐匿、销毁或篡改出口记录。不得指导统一虚假口径。走私、逃避商检、无证出口达到刑事标准时整案转刑事,本任务只标红旗和停止项。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调查事项|已掌握事实|可答复范围|应保留或补证|刑事红旗|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围 调查范围
  • Q-期 答复期限
  • Q-答 事实答复边界
  • Q-补 补证
  • Q-刑 刑事移送红旗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文书与刑民闸

无机关文书只有内部担忧 → 转管制评估原子。 公安或监察已立案且主成果是辩护 → 刑事领域。 用户要求删除邮件、改最终用户或补假许可 → 整体停止。 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为主且管制只是背景 → 可转海关稽查原子,管制部分保留接口。

节点 1 范围与期限

  1. 逐条列出问询问题。超范围的问题标“超出本文书”,不主动扩展到未问的年份或物项,除非法律规定必须报告。
  2. 答复期限以文书为准。届满日不明:期限字段停止,不编造一律 7 日或 15 日。
  3. 延期申请是否允许待核,不保证批准。

节点 2 事实答复边界

  1. 已核验的出口批次、许可编号、最终用户可答。
  2. 未知的最终用途不得猜测填成民用。
  3. 法律定性(是否违法、是否应处罚)能停则停,先交事实和时间线。
  4. 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标明来源和披露限制。

节点 3 补证与保留

  1. 缺失的许可、合同、物流、邮件列补证计划与最晚时点。
  2. 权利保留:材料完整性、翻译、继续补充、申请听证或陈述的接口。
  3. 不得用“正在补”掩盖已知的无证出口事实。

节点 4 刑事红旗

  1. 伪报品名、夹藏、假最终用户、无证出口数额巨大:标刑事红旗并停止策略深化。
  2. 同步接受海关缉私或公安询问:程序转刑事,本任务不写讯问应对话术。
  3. 行政调查材料可能被移送:告知客户,不指导销毁。

节点 5 答复稿边界

  1. 可形成事实说明书和材料目录草案,不代提交。
  2. 不保证不予处罚。下一步:补证、听证、转刑事或转海关处罚原子。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