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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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中国律师不得以中国执业证冒充境外出庭资格。不得指导无证从事当地法律服务。利益冲突不得用“客户说没问题”单独消除。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筛查项|涉及主体|法域|限制类型|支持事实|不利事实|处置|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冲 利益冲突
  • Q-密 秘密与信息隔离
  • Q-执 当地执业或出庭限制
  • Q-合 合作律师接口
  • Q-授 委托范围与授权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任务闸

信号 处置
已决定接案且只要实体结论 负触发,转相应实体原子
要求出具“某人是某国律师”的资格认定 负触发,不定资格
要求规避当地无证执业查处 整体停止
刑辩接案手续为主 刑事领域

同时拟代表利益直接冲突的双方: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节点 1 利益冲突检索

  1. 列出本所、团队、经办律师对相对方、关联方、共同侵权人或共同申报义务人的既有委托和秘密。
  2. 现委托与拟委托是否直接冲突、是否可在知情同意和隔离措施下继续,运行时核验律师法和执业规范。
  3. 若:冲突检索未做或客户名单不全 → Q-冲 依据不足,不得写成可以接案。
  4. 曾经的对方顾问、数据室访问、报价阶段收到的对方秘密:单独标红旗。

节点 2 事项法域与行为定性

  1. 将拟实施行为分成:中国法咨询、中国程序代理、境外法咨询、境外程序出庭或签署、与当地律师共同出具意见。
  2. 仅提供中国法意见且不在境外持自己为当地律师:当地执业红旗较低,但仍须披露意见范围。
  3. 若:用户要求中国律师在外国法院或外国仲裁庭以当地律师身份出庭 → Q-执 现有依据不支持,转合作律师。
  4. 国际仲裁作为代理人的资格取决于仲裁地、机构和规则,未核验则字段停止,不得写“仲裁一定可以出庭”。

节点 3 合作律师接口

  1. 需要当地律师时,输出接口:委托范围切割、共同利益冲突、秘密共享、费用、意见依赖边界。
  2. 不得指定或保证某家境外律所具备资格。资格由对方自行证明,本任务只列核验项。
  3. 共同代理协议若未成争而要起草:审查起草搁置,只列必备条款接口。
  4. 当地律师与中国律师结论冲突时,本任务不选边冒充已统一。

节点 4 委托范围与授权

  1. 委托合同范围必须能覆盖拟实施行为。概括“处理一切涉外事务”不足以授权出庭、和解或接受调查约谈。
  2. 境外授权书形式转认证规划原子。
  3. 若:客户要中国律师代为签署当地监管申报且当地法要求本地持证主体 → 标停止,改由当地合格主体签署。

节点 5 处置和下一步

  1. 处置仅能是:可继续/有条件继续(知情同意+隔离)/必须拒绝/必须引入当地律师。不输出“可以无证做完”。
  2. 下一步:完成冲突检索、限定委托范围、接洽当地律师、再进入实体原子。
  3. 本筛查不是实体评估,不得在本节给出准据法或胜诉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