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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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路径、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解除、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

解除后果与违约损害赔偿分列。不得在本任务重新判决解除有效来“顺便”清理。减损义务违反可能缩限可主张费用。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1999〕19 号、法释〔2007〕14 号或已废外资备案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标的(货/款/费)|现状|请求方向|减损|负担候选|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

  • Q-货 货物返还或变卖
  • Q-款 货款返还
  • Q-仓 仓储保管费
  • Q-运 回运或转售
  • Q-损 减损义务

同一事实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不重复金额。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约定外法不等于可以无证出口或绕开准入。


节点 0 前置闸

解除是否成立仍是主争点 → 转解除权原子。海上留置、船舶扣押 → 海事。精算终稿 → 测算原子。 货物可能灭失:先转保全原子接口。用户要求弃货污染或非法倾倒:停止。

节点 1 货物状态

  1. 位置、数量、品质变化、是否海关监管、是否第三方仓储。
  2. 所有权与风险:解除后风险是否仍按术语,待核。
  3. 易腐货物:变卖减损优先于长途回运,变卖程序须合法。

节点 2 返还与付款

  1. 已交货应返还或折价。已付款应返还。同时履行抗辩:对方未同时准备时标红旗。
  2. 定金、预付款、已开信用证的处理分列。信用证已承兑:另评银行关系。
  3. 未知余额不写零。

节点 3 仓储与费用

  1. 仓储费、保险、回运、商检、销毁费用分列承担候选。
  2. 因一方迟延受领导致的扩大仓储:扩大部分可能自行承担。
  3. 承运人或仓库主张留置:海事或仓储法定留置分界,海上留置转海事。

节点 4 减损

  1. 合理转售、改港口、就地处理。转售价格作为减损事实,盈亏接口转测算。
  2. 不得指导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卖给关联方制造损失。

节点 5 下一步

  1. 输出清理表、费用负担情景、减损动作、不得实施项。
  2. 通知对方提货或同意变卖:可转催告原子,不在本任务发解除通知。
  3. 若:双方对解除成立有争议但仍共同要求先处理易腐货 → 清理表标明“以解除成立为条件”,变卖所得提存或双方共管,不写成已经终局归属。
  4. 若:货物在保税区或海关监管仓 → 先核验海关手续,擅自提离标停止。
  5. 若:仓储合同相对方主张留置且属于港口作业或海上货物 → 转海事,本任务只保留买卖项下费用接口。
  6. 损害赔偿与返还清理分账:清理表不替代测算原子,也不把仓储费重复计入损失。

若:同一事实同时支持请求和抗辩 → 分列效果,不合并成一笔结论,也不重复计算金额。 若:机关或机构文书的作出日与收到日冲突 → 两套起算并行,期限字段停止,不得挑选对用户有利的日期。 若:需要引用域外实体法而未能查明 → 不得用中国法填空冒充已查明,该路径标依据不足。 本任务不输出胜诉率、必然获批、必然撤销、必然承认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