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10.6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主位论坛、效力或异议期限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唯一有管辖权法院,或在表面有效仲裁条款下写“应起诉”。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仲裁法》版本、条号和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无法核验则效力、论坛和期限字段停止。
Q# 论坛假设
固定列:编号|论坛类型|提出方|相对方|文本定位|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至少分列:Q-仲 仲裁入口;Q-诉 一审诉讼入口;Q-协管 协议管辖;Q-法定 法定地域/级别管辖;Q-异 管辖或仲裁协议异议。同一条款支持多项时分别说明效果。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取得起诉权。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论坛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 建设工程领域 |
|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
|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 房地产物业领域 |
|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海事专属管辖 | 海事领域 |
|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 劳动领域(劳动仲裁,不走本任务) |
| 尚未成争,只要改管辖/仲裁条款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管辖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主体、文本版本和程序状态
- 固定主合同、补充协议、订单、对账单、单独仲裁协议和事后书面协议的版本层级。仲裁条款与管辖条款冲突时并列,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冒充唯一文本。
- 主体表记录签约名、履行名、未签字但可能被主张受约束的主体。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未签字主体对仲裁协议的约束标
依据不足。 - 程序表逐动作记录协商、起诉、仲裁申请、应诉通知、答辩、首次开庭、已提出的管辖或仲裁协议异议:机关/机构、案号、文书、作出日、收到日、送达方式和效力凭证。
- 口头转述、截图、微信“已读”不得写成已受理、已送达或异议期限已起算。
-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立场不明: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若:用户只要起诉状或完整立案包 → 目标停止,转 file-first-instance 或 file-arbitration,本任务不改写成立案包。
若:异议期已过且唯一目标是赶写异议书 → 负触发,转 object-to-jurisdiction 或 object-to-arbitration-agreement,并标明逾期风险,不代写终稿。
节点 2 协议文本回链与书面形式
每个条款一行,必须能回链到 C# 或 D# 的页码/条款号/聊天原文。
| 条件 | 判断 | 禁止写成 |
|---|---|---|
| 合同、补充协议、事后书面协议均无仲裁条款,且无单独仲裁协议 | Q-仲 现有依据不支持 |
仍须先仲裁 |
| 仅有口头“以后仲裁/到某地打官司” | 书面形式现有依据不支持 | 已存在仲裁协议或协议管辖 |
| 有可定位书面条款,但签署页、电子确认或授权不明 | 书面形式 依据不足 |
当然有效或当然无效 |
| 格式条款且相对方主张未作提示说明 | 效力字段停止或 依据不足 |
直接无效或直接有效 |
| 主合同仲裁、补充协议约定起诉,或相反 | 文本冲突并列 | 只保留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条款和其他书面方式,含数据电文;是否构成现行法上的书面仲裁协议,必须 search_law 核验 2025 文本后再落 L#。核验失败则本节点法律结论字段停止,文本对照表继续。
节点 3 仲裁意思、事项覆盖、机构是否选定或存在
三项独立判断,不得合成“仲裁条款看起来有效”。
3.1 请求仲裁的意思
若:条款仅约定“协商不成依法解决/可诉讼可仲裁”而无法读出确定的仲裁意思 → 仲裁意思 依据不足,不选定唯一论坛。
若:条款写明将争议提交仲裁 → 仲裁意思现有依据支持,仍须过事项和机构闸。
3.2 事项是否覆盖本案
将本案 Q# 请求与条款中的“本合同争议/与本合同有关/明确排除的事项”逐项对照。
若:价款、质量、解除、违约金等本案请求未被覆盖 → 未被覆盖的请求不得写入仲裁主位。
若:覆盖范围原文含混 → 事项覆盖 依据不足。
3.3 机构是否选定或存在
| 条件 | 判断 | 本任务输出 |
|---|---|---|
| 机构名称可确定且有现行存续依据 | 选定现有依据支持 | 记下机构全称、规则待核 |
| 名称不准但依表面文义可能确定 | 依据不足 |
列可能对应机构,转介核验,不指定唯一机构 |
| 未写机构、机构已撤销且无承继、约定两个机构而未选定 | 依据不足 |
不选定唯一论坛 |
| 仅约定仲裁地或仅约定适用某规则、未确定机构 | 依据不足 |
不补写一个“常用机构” |
临时仲裁仅在现行法明文允许的有限情形下作为待核接口,不在一般合同国内争议中写成默认入口。
节点 4 或裁或诉、独立性与主位论坛
4.1 或裁或诉
若:同一争议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起诉,或约定“可仲裁也可诉讼” → 效力必须运行时核验现行《仲裁法》及配套解释;核验完成前主位论坛标 未选定,输出 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禁止凭 2017 文本记忆直接写成无效或有效。
一方已申请仲裁且对方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或一方已起诉且对方应诉未提异议:只记录程序事实和失权红旗,是否构成对救济途径的变更仍须 search_law;不得把“准备起诉”写成已经排除仲裁。
4.2 独立性
若:用户主张主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或已终止,因而仲裁条款当然消灭 → 现有依据不支持该推论。合同无效不当然消灭仲裁协议。独立性规则写入 L# 前必须核验 2025 文本,不得写 2017 年记忆条号。
4.3 主位论坛闸
| 条件 | 主位论坛 | 禁止 |
|---|---|---|
| 书面形式、仲裁意思、事项覆盖、机构选定均现有依据支持,且无或裁或诉冲突 | 仲裁 | 写“应向法院起诉”“去法院更稳妥” |
| 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未签字主体、事项覆盖不清 | 未选定 | 指定唯一论坛 |
| 无仲裁协议,或现有依据不支持其适用于本案 | 诉讼入口可列为可行 | 仍写成必须仲裁 |
| 已有可回链的无效、失效或双方以应诉等方式变更救济的事实 | 按核验后的事实列主备位 | 忽略已发生的应诉或异议 |
有表面有效仲裁条款,不得写“应起诉”。用户坚持“直接去法院更稳妥”时,先完成本闸;诉讼入口标负触发,除非无效、失效或变更救济的事实已经可回链。
节点 5 诉讼连结点、异议期限待核与转出
5.1 诉讼入口
仅当节点 4 允许诉讼列为可行入口时,才展开连结点表。固定列:连结点|事实依据|与争议有无实际联系|级别管辖待核|专属管辖待核|协议管辖原文|判断|最强反方。
协议管辖只承认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候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连结点冲突建立并行情景,不选定唯一法院。
履行地不明、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约定履行地:标 依据不足,并列被告住所地候选,不编造履行地。
5.2 异议期限
每种期间单独一行,类型标明仲裁协议异议/法院管辖异议/应诉失权。禁止用三年诉讼时效去算异议期。
| 条件 | 本任务输出 | 禁止 |
|---|---|---|
| 尚未进入诉讼或仲裁 | 标“进入程序后待核” | 编造一个截止日期充作法律意见 |
| 已收到起诉状或应诉通知 | 红旗: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具体起算依赖送达事实和 search_law |
写管辖异议书终稿;仅凭微信已读起算 |
| 已收到仲裁申请或仲裁通知 | 红旗: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时点待核 | 写仲裁协议异议终稿 |
| 送达日冲突或仅有“已读” | 并行情景 + 字段停止 | 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 |
微信已读不等于到达。没有送达事实和规则引文,禁止写“异议期已起算”或“已经失权”。
5.3 转出
| 条件 | 本任务输出 | 转介 |
|---|---|---|
| 主位论坛为仲裁且用户决定申请 | 最小交接:机构、事项、协议文本定位 | file-arbitration |
| 主位论坛为诉讼且用户决定起诉 | 最小交接:连结点待核表,不指定唯一法院 | file-first-instance |
| 已被起诉,需在法定期限提管辖异议 | 红旗、连结点、逾期风险 | object-to-jurisdiction,不写终稿 |
| 对方依仲裁条款推进,己方主张无效或不适用 | 效力争点表 | object-to-arbitration-agreement |
| 已进入实体应诉且目标变为答辩 | 目标停止 | defend-first-instance 或 defend-arbitration |
保全只做红旗,不写保全申请。C 端 032/012/011 只分流,不回改、不在本任务实施其成果。
证据与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签署、提示说明、机构存续、送达、应诉)、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异议期限灭失、送达固定、条款原文调取、可逆性排序。管辖异议书、仲裁申请、起诉状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禁止指导伪造连结点、伪造送达或隐匿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