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5 KB
调解方案与效力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领域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房地产物业领域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海事领域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劳动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类型

  1. 法院主持:调解书经签收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2. 仲裁调解:按仲裁规则做成调解书或裁决书。
  3. 人民调解:协议有合同约束力,确认后可执行。
  4. 律师和解无执行力。

若:用户把人民调解当成判决 → 纠正。

节点 2 利弊

  1. 对照继续诉讼的期限、证据缺口、保全现状。
  2. 不输出胜诉率,只列证据缺口如何被方案覆盖。
  3. 第 585 条高违约金在调解里让步须写明是否放弃调整。
  4. 担保人或次债务人是否纳入。

节点 3 反悔窗口

  1. 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窗口运行时核验。
  2. 签收后原则上不得上诉,可走再审的条件极严,再审属 P2 unavailable
  3.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前的反悔须核验。
  4. 欺诈胁迫调解的撤销除斥另核。

节点 4 程序影响

  1. 调解不成继续审理。
  2. 应诉调解不等于放弃仲裁协议争点,但可能构成应诉管辖,须分列。
  3. 不代替质证和询问提纲。

节点 5 输出

建议接受、附条件接受、拒绝并指出窗口。不代签字。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