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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KB调解方案与效力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 建设工程领域 |
|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
|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 房地产物业领域 |
|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 海事领域 |
|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 劳动领域 |
|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类型
- 法院主持:调解书经签收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 仲裁调解:按仲裁规则做成调解书或裁决书。
- 人民调解:协议有合同约束力,确认后可执行。
- 律师和解无执行力。
若:用户把人民调解当成判决 → 纠正。
节点 2 利弊
- 对照继续诉讼的期限、证据缺口、保全现状。
- 不输出胜诉率,只列证据缺口如何被方案覆盖。
- 第 585 条高违约金在调解里让步须写明是否放弃调整。
- 担保人或次债务人是否纳入。
节点 3 反悔窗口
- 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窗口运行时核验。
- 签收后原则上不得上诉,可走再审的条件极严,再审属 P2
unavailable。 -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前的反悔须核验。
- 欺诈胁迫调解的撤销除斥另核。
节点 4 程序影响
- 调解不成继续审理。
- 应诉调解不等于放弃仲裁协议争点,但可能构成应诉管辖,须分列。
- 不代替质证和询问提纲。
节点 5 输出
建议接受、附条件接受、拒绝并指出窗口。不代签字。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