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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KB债权人撤销权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 建设工程领域 |
|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
|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 房地产物业领域 |
|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 海事领域 |
|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 劳动领域 |
|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处分事实
- 行为类型:无偿转让、放弃债权、放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按第 538、539 条分列。
- 须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务人仍有充足责任财产:现有依据不支持。
- 金额未知不写零,鉴定接口保留。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或商品房处分:专项转出。
若:破产申请已受理 → 转破产撤销。 若:配偶间房产赠与需家事定性 → 停止或转家事。
节点 2 主观与价格
- 无偿处分通常不要求相对人恶意。
- 不合理对价交易: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影响债权人实现。
- 明显不合理价格的量化标准运行时核验通则解释,不得用记忆百分比冒充已核验。
- 正常经营中的合理处分不支持撤销。
节点 3 除斥
运行时核验第 541 条、第 199 条。
-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 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
-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
- 日期冲突并行情景,不给唯一截止日。
- 除斥可能届满:撤销路径标红旗,不写出可提交诉状。
节点 4 效果
- 撤销后返还财产或折价。相对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处理按第 542 条及解释核验。
- 可分标的在债权受影响范围内撤销。
- 合理律师费、差旅费可纳入必要费用。
- 撤销不是合同无效确认之诉,也不是代位权。
节点 5 转介
已决定起诉:准备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需要代位而非撤销:转代位评估。
需要财产保全:转保全评估或申请。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