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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合同

正触发固定十节,除安全整体停止外不得省略。

1. 触发、单方立场、授权与成果状态

2. 来源登记与 MCP 调用表

S/D/A/R/C/L/I/G/Q/V/E。MCP 未调用也留一行状态。记录第 562–565、199 条和通则解释第 53 条的核验结果。

3. 主体、文本版本和通知状态

催告、解除通知、异议逐件记录作出、发出、收到、渠道和到达证据。微信“已读”不得写成到达。

4. 解除路径表

约定解除、协商一致、法定各分项独立成行。每行含成立条件、支持/不利事实、主备位和判断。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

5. 催告是否必要与合理期限待核

迟延主要债务原则上先催告。期限是否合理标待核,不编造一律 15 日。依法须催告且未催告,解除已成立必须写现有依据不支持。

6. 除斥并行情景

约定期间、法定期间、知悉日起一年、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分列。不与诉讼时效混算,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日期冲突则并行情景,不给唯一截止日。

7. 到达、通知效力与无解除权通知

无解除权则通知不生效。没有送达事实和规则引文,禁止写合同已解除。

8. 异议后确认之诉分流

只给请求方向、相对程序和期限待核。不写确认之诉诉状,不写发送版解除函。

9. 风险与下一步

每项含可逆性和停止条件。发函或立案只作为转介。

10. 缺口、停止项与提示

本成果不是解除通知、催告终稿或诉状,不给胜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