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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起草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领域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房地产物业领域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海事领域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劳动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入口

  1. 要点未达成:负触发,转谈判。
  2. 用户要在和解里偷偷扩大弃权:停止该条款,必须明示。
  3. 建设工程结算和解涉及优先受偿放弃:转工程或至少专项提示并转出主稿。
  4. 劳动和解转劳动。

节点 2 主体与范围

  1. 全部必要当事人签字,遗漏保证人或共同权利人风险。
  2. 合同编号、案件案号、争议概述。
  3. 和解是新合意,不自动确认原合同有效或无效,除非写明。
  4. 仲裁或诉讼是否撤回写清楚。

节点 3 弃权

  1. 已发生的哪些请求放弃。
  2. 人身伤害、未知隐蔽瑕疵是否排除。
  3. 不得用“双方再无纠葛”掩盖未谈事项。
  4. 债权人放弃担保须单独明示。

节点 4 履行

  1. 金额未知不写零。
  2. 逾期后果:解除和解、恢复执行原请求或违约金。对照损失提示。
  3. 发票、交付、保密。
  4. 禁止违法封口条款掩盖犯罪。

节点 5 执行力

  1. 正文提示:本合同本身通常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 需要司法确认、仲裁调解书或公证赋强:转 办理合同和解执行力补强
  3. 已有诉讼:可做成调解书接口。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