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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合同

正触发固定十节,除安全整体停止外不得省略。

1. 触发、单方立场、授权与成果状态

写明仍可谈的事实依据。正触发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

2. 来源登记与 MCP 调用表

S/D/A/R/C/L/I/G/Q/N/W/V/E。MCP 未调用也留一行状态。

3. 主体、文本版本和程序状态

并列合同版本冲突。程序表分列作出日与送达日。口头转述和“已读”不得写成协议已成立或期限已起算。

4. 争点让步表与主备位

完整 Q#N# 字段。主备位、互斥和对价必须可见。禁止合成“打包了结”一笔。

5. 底线、对价与明示确认事项

金钱底线、非金钱底线、程序动作底线分列。未获明示确认的放弃请求不得写入成交条件。

6. 弃权范围与不得扩大事项

逐项写清放弃哪些 Q#、是否含利息违约金、是否含担保和第三人、是否含未知损害。概括“永不追究”不得作为本任务成交条款。

7. 付款、交付、解除与清理安排

主体、对象、时间、条件、凭证、未履行后果。解除是否成交条件单列;返还、折价、保管、发票、质保金不得省略。

8. 执行力路径与单独和解无执行力提示

必须用可见语句写明:单独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司法确认、仲裁调解书、公证赋强、诉讼调解书只列转介,不代办,不保证获准。

9. 风险、最强反方与下一步

每项含可逆性和停止条件。签章协议、起诉、应诉只作为转介。有效仲裁不得写成谈不拢即应起诉。

10. 缺口、停止项与提示

本成果不是和解协议终稿、答辩状或起诉状,不保证对方履行或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