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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通知异议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领域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房地产物业领域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海事领域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劳动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通知事实

  1. 原文、发出主体权限、送达渠道、到达日。
  2. 通知是否附自动解除期限。期限届满未履行才可能按约定解除,须核解除权。
  3. 对方未通知却起诉解除:解除时点按起诉状副本送达且主张获确认,不是立案日。本任务处理的是已收到通知。

若:没有通知文本 → 字段停止。 若:用户自己要解除 → 转解除通知原子。

节点 2 解除权

  1. 约定条件是否成就、法定第 563 条是否满足、催告是否必要且完成、除斥是否届满。
  2. 本任务可做最小核验;专项终局转 lawyeah-dispute-assess-termination-right
  3. 通则解释第 53 条:法院审查是否享有解除权;不享有则不发生解除效力,即使未异议。
  4. 不得写“我们没异议所以已经解除”。

节点 3 异议函

  1. 到达设计转送达原子接口。
  2. 内容:否认解除权、指出催告或除斥问题、主张继续履行、保留损害赔偿抗辩。
  3. 不承认对方所述违约事实,除非有策略且用户明确授权承认。
  4. 异议期约定只影响程序风险,不补正对方解除权。

节点 4 确认之诉

  1. 需要确认未解除:转 lawyeah-dispute-file-first-instance 或确认之诉原子。
  2. 仲裁协议覆盖:转仲裁申请,不得直接写应起诉。
  3. 本任务不写诉状。

节点 5 履行风险

  1. 继续供货或付款可能被对方解释为新合意或对解除无异议,须提示。
  2. 减损义务仍在。
  3. 第 585 条金钱抗辩另接口。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