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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送达与到达证明设计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结果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实务检索若出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记为噪声。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不等于当然放弃仲裁协议。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仅在该主张获确认后,自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不得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第 585 条“过分高于”对照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对照合同总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领域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商品房买卖、开发合作、物业服务主轴 房地产物业领域
海上货物、船舶、海事保全 海事领域
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 劳动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一般买卖或服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一般合同结论。

节点 1 约定

  1. 摘录送达条款原文: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平台站内信。
  2. 变更地址未通知的风险:按约定仍向原地址发送可能视为到达,须核验条款。
  3. 格式送达条款提示说明不足:效力待核,仍设计备份渠道。
  4. 禁止使用虚假地址。

节点 2 到达时点

  1. 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不是发出日,不是立案日。
  2. 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系统视为到达。
  3. 拒收:可能视为到达,须结合约定和送达方式,标待核。
  4. 微信已读不等于到达。
  5. 解除通知到达才解除。未通知而起诉,副本送达且主张确认后才解除。

节点 3 组合

  1. 主渠道:约定地址或系统。
  2. 备份:中国邮政挂号或EMS、公证送达、同时电子邮件。
  3. 公司注册地址与合同地址不一致:并行发送。
  4. 自然人下落不明:不编造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是法院职权。

节点 4 回证

  1. 每渠道一张证据清单。
  2. 退件批注、代收、门卫签收的证明力分档,不写成必然到达。
  3. 需要公证:转公证原子。
  4. 禁止伪造签收或改物流。

节点 5 失败升级

  1. 主渠道失败 → 备份。
  2. 仍失败 → 公证或诉讼中请求法院送达。
  3. 本任务不写函件实体。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改变本任务结论、可逆性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

禁止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把应诉写成放弃仲裁。不把立案日写成解除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