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6.4 KB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金融机构借款的持牌/受托支付/监管利率主路径,禁止复制自然人借款的 679 实践性/共债主路径,禁止复制企业间借款的第 10 条生产经营主路径。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持牌放贷、双方自然人无平台主结构、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狭义偶发借条、保证/抵押/让与担保主文件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本息。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借款章、法释〔2015〕18 号 24%/36%、法释〔2018〕2 号、1991 年借贷意见、法释〔2020〕6 号已被修改文本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银行贷款范本、自然人互借借条、企业资金拆借范本只证明是另一类型,不得当作本类型范本。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基本面.md/框架.md把广义民间借款写成实践合同、自提供借款时成立:仅双方自然人才适用第 679 条和第 9 条。混主体或企业参与一方,未另有约定时书面诺成。基本面.md把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融资租赁公司留在本类型:法释〔2020〕27 号已将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排除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持牌稿负触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基本面.md把 P2P 备案、电信许可、20 万/100 万限额写成可经营放贷清单:清退后不得改成可履行网贷平台业务。本任务只审待签本约的信息中介角色与资金池红线。框架.md把亲友互助、企业间临时周转都算本类型适用场景:双方自然人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审查;双方企业生产经营走企业间借款合同·审查;偶发无平台走狭义民间借款合同·审查。框架.md写套取信贷转贷须对方明知:法释〔2020〕17 号第 13 条第(一)项现行文本无此要件。- 职业放贷认定用第 13 条第(三)项原文。不得把“两年内向多人出借”写成法条。
- 共债用第 1064 条。法释〔2018〕2 号已失效。配偶未签不得写成已经是共同债务,也不得默认改成连带保证人。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走向 | 不得写成 |
|---|---|---|
|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交易要点,本类型条件已谈妥、要出己方稿 | 进入本任务起草 |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
|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混主体或平台民间借款文本 | 广义民间借款合同·审查 |
本任务出审查意见 |
|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 进入本任务起草 | 转审查原子评改残稿 |
| 已签,问放款日、付息日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签前意见 |
|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或清收 | 或 或对应专项领域 |
继续当签前审查 |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 信号 | 归入 | 本任务动作 |
|---|---|---|
| 一方自然人、一方非金融企业或组织,出借人无贷款牌照,核心是提供资金、到期还本(可付利息) | 本类型 | 正触发 |
| 平台/电子借贷包出现在签约栏或资金路径,实际出借人未持牌 | 本类型 | 正触发;先审平台角色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向本单位职工集资用于生产经营(第 11 条) | 本类型 | 正触发混主体;不得改成面向不特定对象 |
| 出借人是商业银行或法释〔2020〕27 号七类地方金融组织 | 金融机构借款 | 负触发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 |
| 双方均为自然人,平台不是签约主体、也无资金池/兑付主导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 负触发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审查 |
| 双方均为非金融企业,用途生产经营拆借 | 企业间借款 | 负触发 企业间借款合同·审查 |
| 偶发、非经营性、无平台、无准金融外壳、也不是混主体 | 狭义民间借款 | 负触发 狭义民间借款合同·审查 |
| 保证条款 + 保证人签章主导放行 | 保证借款 | 负触发 保证借款合同·审查 |
| 抵押财产、登记、流押主导 | 抵押借款 | 负触发 抵押借款合同·审查 |
| 买卖过户、回购或不清算归债权人作为还款担保的主结构 | 让与担保型借款 | 负触发 让与担保型借款合同·审查 |
|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真实合伙 | 合伙 | 负触发 真实合伙、共负盈亏、无法人执照的个人合伙 等 |
| 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换价款,无还本安排 | 买卖 | 转引擎或买卖原子 |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第 667 条: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并支付利息。
- 法释〔2020〕17 号第 1 条: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资金融通;持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适用本规定。
- 法释〔2020〕27 号: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 第 679 条:仅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成立。
- 第 11 条:单位内部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除第 13 条等情形外,主张有效的应予支持。面向单位以外不特定对象则不是第 11 条。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借款合同 / 广义民间借款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
1.3 非持牌混主体 ≠ 银行贷款 ≠ 自然人实践性 ≠ 企业间拆借(硬闸)
| 文本写法 | 本任务动作 | 修改句方向 |
|---|---|---|
| 甲方自然人、乙方有限公司,无金融许可证,核心是还本付息 | 正触发,留下本类型 | 首部写明“非持牌民间借贷,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非金融企业” |
| 甲方是银行、持牌小贷、典当、融资租赁等 | 负触发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 |
不按第 25 条改持牌稿 |
| 甲乙均为自然人,借条/收条主体是个人,无平台主结构 | 负触发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审查 |
不按混主体诺成改自然人稿 |
| 甲乙均为公司,用途生产经营 | 负触发 企业间借款合同·审查 |
不把企业互借改成混主体后硬留 |
| 未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或经营范围/宣传以放贷为业 | 告知第 13 条第(三)项无效风险 | 不改成可履行放贷业务;用户坚持则整体停止 |
最强反方:相对方主张“民间借贷没打款就没合同”或“企业借给个人一律无效”。现有依据不支持把第 679 条当作混主体默认规则;也不支持仅因一方是企业就否定民间借贷。
修改句:
「本合同是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民间借贷,出借人未取得经营贷款业务的行政许可,也不适用商业银行贷款规则。本合同不是双方自然人之互借,成立不以实际提供借款为法定要件。甲方确认其不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为业。」
1.4 名为投资 / 合伙 / 买卖实为借贷(硬闸)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投资合作/合伙协议》:一方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亏损、按期固定回报、到期还本 | 穿透为本类型。删除“投资款”“股权”“入伙份额”。改成借款本金、利率、期限 |
| 签订买卖/过户/回购,到期不还则标的归出借人且不清算 | 主结构则负触发 让与担保型借款合同·审查;仅条款则红线删除流质,改为到期清算 |
| 真实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 负触发合伙或投资类原子,不按借款改完 |
修改句(保底投资切开):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待填】元性质为民间借款,不是投资、入伙或股权出资。甲方不因本协议取得乙方股权或经营权。乙方应于【待填】日前返还本金,并按年利率【待填】%支付利息。任何“保底收益”“固定分红”“不承担亏损”的表述与本条冲突的,以本条为准并删除。」
修改句(流质停笔):
「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双方不得约定借款到期未获清偿时抵债财产归出借人所有或不经清算直接过户。出借人仅得就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受偿。本条不构成以物抵债的履行依据。」
用户坚持保留保底投资外壳且拒绝按借款落句,或坚持不清算过户:整体停止。
节点 2 主体、职业放贷负向、企业决议与共债字段
2.1 主体表
建表:签约名、履行名、付款名、自然人身份证件名或企业执照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与执照/证件不一致不自动合并。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
必须能指认:哪一方是自然人,哪一方是企业或组织。两方都是自然人且无平台主结构:按节点 1.3 负触发。两方都是企业:按节点 1.3 负触发。
2.2 职业放贷与持牌负向(硬闸)
法释〔2020〕17 号第 1 条第二款、法释〔2020〕27 号:持牌发放贷款不适用本规定。
第 13 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
| 已有事实 | 动作 | 不得写成 |
|---|---|---|
| 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显示贷款、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等且声称已持牌 | 核验证件;确属 27 号范围则负触发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 |
继续按民间四倍放行 |
| 用户陈述或宣传材料显示对不特定对象反复放贷、以放贷为业 | 告知第 13 条第(三)项无效风险;不改成可履行放贷业务 | 改成“偶尔拆借”即可放行 |
| 单笔混主体互借,材料未显示面向不特定对象 | 可继续审;是否构成职业放贷字段停止待核 | 已经排除职业放贷 |
| 向本单位职工集资用于生产经营,且不面向外部不特定对象 | 可按第 11 条路径继续审;仍受第 13 条约束 | 写成可以向公众集资 |
用户坚持把无证放贷业务改到能签:整体停止。
2.3 企业决议(硬闸)
企业作为出借人或借款人时,大额拆出、拆入或对外担保按各自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未见决议:该签署能力字段停止,不写“可以盖章”。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须股东会且关联股东回避。担保主文件则负触发 保证借款合同·审查 / 抵押借款合同·审查。
修改句:
「涉及【企业全称】的拆出/拆入或对外担保,应依照公司章程取得有权机关(董事会或股东会)书面决议,并将决议作为附件一。决议应载明相对方、金额、利率上限、期限和用途。未提交决议之前,该企业侧签署能力字段停止,不得主张已经可以盖章放款。」
2.4 自然人共债只作字段
借款人为自然人时,审查文本是否预留配偶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位置。第 1064 条: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才谈共同债务。
| 已有事实 | 动作 | 不得写成 |
|---|---|---|
| 仅借款人一人签字,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 | 共债字段停止;修改句增加共签栏 | 配偶未签也一定是共同债务 |
| 用户要求把配偶改成连带保证人 | 保证方式不明按一般保证;保证主文件负触发 保证借款合同·审查 |
默认连带;把共债改成保证整案 |
| 用户要本技能认定已经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 字段停止。本任务不展开婚姻整案 | 已经共债 |
修改句:
「如出借人拟主张本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预留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栏,或另行出具书面追认。配偶未签字、亦无追认的,不得在本合同中写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条不把配偶增设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节点 3 成立分轨
支持依据:第 668 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第 502 条;第 671 条。第 679 条、第 9 条不得写入混主体成立结论。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一方自然人一方企业 | 可保留。成立与提款、到账分列 |
| “本合同自实际放款之日起成立” | 可保留为当事人另有约定,但须提示:未另有约定时,混主体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未放款走第 671 条,不是法定未成立 |
| “未放款则合同未成立,出借人无需承担责任” | 必须改。删除把 679 套到混主体的句子 |
| 只有口头、微信要点,无书面 | 第 668 条要求书面。缺书面则不启动实体放行 |
修改句: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企业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成立后,出借人应按第【待填】条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借款;未按约定提供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合同的成立不以实际到账为法定要件,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最强反方:借款人主张“民间借贷都是实践合同,没打款就没合同”。现有依据不支持把第 679 条当作混主体默认规则。
节点 4 用途、知情违法与平台角色
4.1 用途必须可识别
第 668 条要求一般写入用途。用途空白、写成“随便用”,或明显用于违法犯罪:必须改或停笔。
改变用途的救济回链第 673 条,以合同先写清用途为前提。
修改句:
「借款仅用于【待填:家庭居住装修 / 个体经营进货 / 偿还指定经营性应付账款】,不得用于转贷、违法犯罪、场外配资或由平台归集后再放贷。出借人有权要求书面说明用途并提供对应合同、发票或付款回单。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提前收回或解除本合同。」
4.2 知情用于违法犯罪:停止
第 13 条第(四)项: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
用户或文本显示用于赌博、毒品、洗钱、行贿、虚假诉讼或其他违法犯罪,且出借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只出告知,不改成可履行。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第 12 条: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民事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本任务不在签前认定已经犯罪,只停止可履行改写。
4.3 平台角色:信息中介,不是出借人(硬闸)
平台出现在文本中时,先分角色:
| 已有事实 | 动作 |
|---|---|
| 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电子签约入口,资金由出借人账户直达借款人账户,无保本承诺 | 可继续审本约;平台不是借款当事人 |
| 平台归集出借人资金、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类资产证券化 | 告知违法/无效风险;不改成可履行网贷业务 |
| 平台自融、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 | 停笔。不改成可履行 |
| 平台承诺保本保息或自身提供担保 | 告知第 13 条及监管红线;删除兑付/平台担保句,不改成可履行信用中介 |
| 平台是实际出借人且已持牌 | 负触发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 |
| 知识库要求补 P2P 备案、电信许可后继续经营放贷 | 不得写成可履行改道。清退后只告知,不出经营整稿 |
修改句:
「【平台名称】仅提供信息与电子签约便利,不是出借人,不归集资金,不承诺保本保息,不为本合同提供担保。借款本金由出借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待填】。任何由平台代收、代付、垫付或设立备付金/风险准备金的安排,与本条冲突的,删除。」
用户坚持保留资金池或平台兑付:整体停止。
节点 5 资金来源红线与到账本金
5.1 转贷无效:不改成可履行结构(硬闸)
第 13 条应当认定无效的情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现行第(一)项不以借款人知情、不以出借人获利为要件。
| 已有事实 | 动作 |
|---|---|
| 用户承认或材料显示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经营贷后再借出 | 告知无效风险。用户坚持保留转贷:整体停止 |
| 资金来自向其他企业借入后再加价借出,或向公众吸收后再借出 | 第 13 条第(二)项。停笔 |
| 文本有“自有资金”陈述,但无任何来源承诺 | 必须改:加入自有资金陈述。是否真实自有仍字段停止 |
修改句:
「出借人陈述并保证:本次出借资金为其合法自有资金,并非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所得,亦非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后再转贷。出借人违反前款陈述的,借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约定利息。本条陈述不构成对合同效力的保证。」
不得把转贷改成委托贷款、过桥或“通道费率”后宣称已合法。
5.2 砍头息:以实际出借为本金(硬闸)
第 670 条: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第 26 条:债权凭证载明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面额 70 万,放款时扣利息、咨询费、平台费、保证金后付 50 万 | 红线。本金和计息基数改为实际到账额 |
| “到账日前预收首期利息” | 必须改:利息在借款交付之后计付 |
| 大小写不一致 | 必须改对齐;冲突并列,不选有利额 |
修改句:
「借款本金以到达借款人指定账户的金额为准。任何利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平台费、保证金不得在放款时从本金中扣除。面额与实际出借金额不一致的,返还本金和计算利息均以实际出借金额为准。」
禁止编造本金数字。未给出到账安排用 【待填】。
节点 6 利率与费用总和
支持依据:第 680 条;法释〔2020〕17 号第 25 条(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四倍的,超过部分不予支持);第 29 条(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一并主张时,总计超过该四倍的部分不予支持);第 24 条(没有约定利息,主张借期内利息不予支持;非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可结合交易习惯和市场报价利率确定)。
一年期 LPR 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当次数值运行时核验;未核验则利率法律结论字段停止,仍可要求文本改成“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四倍”。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年利率 24%、36%、月息两分/三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 | 红线删除旧口径。改成年利率【待填】%,且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四倍 |
| 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平台费与利息并行 | 计入第 29 条总和。无真实服务的,现有依据支持按变相利息调整 |
| 持牌机构 LPR 加减点、罚息复利、受托支付公式 | 不得套用。那是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审查 路径 |
| 未约定利息 | 第 680 条 / 第 24 条: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现有依据不支持。不得默写数字 |
| “月息几分” | 必须改成年利率 %,并注明分子分母 |
修改句: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待填】%。该利率及双方另行约定的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违约金、咨询费、服务费、平台费合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双方不得援引年利率 24%、36% 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作为本条约定标准。」
最强反方:出借人主张“民间借贷 24% 一直合法”或“可以按银行利率上浮”。现有依据不支持把 2015 年两线三区或持牌监管口径写成现行本类型上限。
禁止在意见中填写未核验的具体 LPR 数值充作已确定上限。
节点 7 配套:用途监管、担保引用、格式条款
7.1 用途监管与加速到期
第 673 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提前收回或解除合同。须先有可识别用途。
加速到期、交叉违约、单方调价须显著提示。禁止“出借人可随时收回且无需理由、无需催告”。
电子签名、强制执行公证写成签署或生效条件,不写成已经完成。电子签名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字段停止,不保证电子合同必然有效。
7.2 担保只审引用闭环
本类型主文件是广义民间借款。保证主文件 → 保证借款合同·审查;抵押主文件 → 抵押借款合同·审查;让与担保过户主文件 → 让与担保型借款合同·审查。
本约只审:是否写明另签从合同、合同名称与编号、担保范围是否指向本笔本金(实际出借额)和期限内利息。独立性约款删除。保证方式不明按一般保证,不得按旧担保法写成连带。不得把配偶共债字段改成默认连带保证。
7.3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按第 496 条和解释第 10 条审查提示说明。小字、夹在附件、仅网络勾选,不得写成已尽提示义务。平台格式合同尤须检查异常加速到期和单方调费。
强制规范按第 153 条和解释第 16 条区分,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第 13 条所列转贷、职业放贷、知情违法:不改写成有效履行。挂靠、违法分包、规避监管同样停笔。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资金来源、平台角色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 步 | 动作 | 必须产出 |
|---|---|---|
| 首部 | 标题用民间借款/借款协议,不用贷款合同/金融借款混称;写明一方自然人一方企业或平台仅中介;鉴于不写“保证有效”或“已持牌” |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
| 交易条款 | 用途可识别;自有资金陈述;本金大小写与到账;年利率且受 LPR×4 约束;期限与还本付息 |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
| 配套 | 改变用途的 673 救济;转贷/职业放贷/资金池陈述;禁止流质;担保只引用;加速到期须有违约事件 |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
| 尾部 | 自然人亲笔签名;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决议、资金来源承诺入附件;成立与提款分列 |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
| 语言 | 正说加反说;盯死出借/借款、利率/利息、到账/面额、民间借贷/贷款 | 替换空词的句子 |
| 常见问题 | 误套 679;24%/36%;砍头息;持牌小贷留在本类型;P2P 资金池;无决议;保底投资 |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持牌/双方自然人/双方企业错位、转贷、职业放贷、资金池、知情违法、流质过户、倒签、假决议);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成立分轨、到账本金、利率落入 LPR×4、企业决议附件、删除 24%/36%);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金额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附件、平台页、决议、账户页、聊天确认冲突时:
- 并列
D#/C#/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本金、利率、用途以正文为准时,决议仍须入附件。
-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 工具 | 级别 | 不可用时 |
|---|---|---|
search_law |
required(668/679/670/680、17 号解释第 1/13/25/29 条、27 号批复、1064 的法律结论) |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是否无效、利率数字字段停止 |
search_practiced |
optional |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 |
search_template |
optional |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银行贷款/自然人借条/企业拆借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起草模式与自审
本任务是起草。有完整待签文本要评改时转 广义民间借款合同·审查。
按框架六步落稿,并逐项落入本技能 SKILL.md「起草模式」下的本类型起草必写 / 附件必附 / 禁止出现,不得用邻类清单或通用三步套话。出稿后按审查节点自审,未过不得宣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