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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起草

任务目标

在单一立场下,只按已谈妥条件起草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己方稿,出稿后用本类型硬闸自审。交付草稿、未决项、自审风险表和自审后修改句。

本技能类型锁死。不扫描其他 289 类。场景分层为 P0。中文显示名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起草」。

depends-on 为空。不要求先跑导航。

不交付:他类文本审查、从零起草、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有效性保证、保证未备案也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保证未约定专有仍能排除许可人自用。

本类型硬闸

  1. 许可 ≠ 转让:正像是对已有作品授予约定期限、地域、方式内的使用权,著作权主体不变;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出现后,使用权回归许可人。权利种类让与、许可人永久退出、被许可人可再转让或出质、对价按转让价金列项 → lawyeah-review-copyright-assignment。标题写“买断”“永久独家”但保留许可人处分权、到期自动终止或按使用量付费的,仍按许可审,不得改成转让外壳放行。禁止打开或复制 lawyeah-review-copyright-assignment 的 method。
  2. 专有 / 非专有必须写死:第 26 条要求写明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专有、排他、普通三选一:是否排除许可人再以同样方式许可他人、是否排除许可人自己使用。介于二者之间的排他许可(许可人可自用、不得再授第三人)须明文。
  3. 未约定视为非专有:未写专有、独家、独占,或仅口头称独家:审查按非专有处理。被许可人不得据此排除许可人自用,不得对抗后手专有或受让。不得用实施条例第 24 条反推“没写就是专有并可排除著作权人”——该条只在已经成立专有后解释专有内容。计算机软件另有软件保护条例第 19 条:未书面或未明确专有的,视为非专有权利。
  4. 第 29 条未列明不得行使:权项按第 10 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逐项列举。媒体、语种、载体、使用场景分开写。“全部知识产权”“等权利”“宣传所需一切权利”推不出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或商品化使用。
  5. 范围六要素与期满回归:主体(是否含关联公司、承印厂、平台)、权项、地域、期限、媒体/载体、专有或非专有。缺一项按第 29 条对许可人限缩。期满、解除后须下架、停售、销毁未发行复制件、删除母带副本。自动续展须书面确认,不得靠继续履行无限扩权。
  6. 人身权、集管、合作/职务、出质: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不得写成许可买断。集管合同范围内的表演权、广播权等,作者不得再授;集管组织不得超出管理范围发放一揽子买断。合作作品专有许可须全体财产权人。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以与单位相同方式再许可须单位同意。已出质财产权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再许可。
  7. 备案 ≠ 生效:专有许可可向著作权主管部门备案,便于对抗后手和海关备案。不得写成未备案则合同未成立或使用真空,除非当事人确有此意。未备案对抗效力运行时再核,不得保证必然对抗善意第三人。

禁止只打红黄绿。每个风险回链文本位置。必须有修改句。

工作边界

正触发:已有可读待签著作权许可使用正文,尚未签署,尚未成争,核心给付是已有作品的使用权授予,用户问能否签、哪里必须改、怎么回对方。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财产权主体变更、再转让、出质、许可人永久退出且对价按转让价金列项 → lawyeah-review-copyright-assignment
  • 主给付是软件拷贝数、终端自用或分发许可 → lawyeah-review-software-license-own-uselawyeah-review-software-license-distribution
  • 主给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或让与 → lawyeah-review-ip-software-copyright-assignmentlawyeah-review-tech-software-copyright-assign
  • 尚待创作、对价绑创作过程 → lawyeah-review-ip-commissioned-creationlawyeah-review-mandate-commissioned-creation;双方共同创作并约定共有 → lawyeah-review-joint-creation
  • 注册商标许可或转让 → lawyeah-review-registered-trademark-license / lawyeah-review-registered-trademark-assignment
  • 无文本、本类型条件已谈妥、要出己方稿 → 留本任务起草并自审;
  • 已签只问履约节点、下架日、结算日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已催告、解除、索赔、诉讼、仲裁或著作权侵权/权属已立案 → lawyeah-dispute-assess-contract 或知产/争议专项。

以许可为名买卖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或把人身权买断、集管范围外一揽子授权改成可履行结构:只出告知,不改写成可履行路径。

建立审查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单方立场;相对方;全文及附件/作品清单/权项表版本;标的是否已有作品;是许可还是转让;专有、排他还是普通;权项是否逐项列举;地域期限媒体;再许可;在先专有、集管或出质;合作/职务/委托权属;使用侧资质;不可接受事项;法域与拟签署日。缺立场或无可读文本则不启动实体审查。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意见中不得复述用户材料里未发表作品的全文或完整母带,只引用作品名称、版本或清单编号。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C# 合同条款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冲突版本并列,不自行选取对用户有利的一版。未给出的价款、印数、期限用 【待填】,不编造。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审查反例;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1990 年《著作权法》或 1991 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文本与事实审查;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第 10、26、27、29 条,实施条例第 24、28 条,软件保护条例第 18、19 条,集体管理条例第 4、20 条,质权登记办法第 14 条,著作权司法解释第 12、22 条;search_practiced 只补审查反例;search_template 只借栏目结构。不虚构案件系统。

search_law 对上述法律结论为 required 级: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只停止效力字段。返回已失效《合同法》或其解释、1990 年著作权法、1991 年实施条例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起草模式

本原子只承担本类型起草。待签评改转 lawyeah-review-copyright-license。无完整待签文本、但本类型条件已谈妥、要出己方稿时,留在本任务,不转 lawyeah-draft-copyright-license

仍只加载本目录 基本面框架。不另写一套硬闸。

  1. 先按框架六步落稿:首部 → 交易条款 → 配套 → 尾部 → 正说反说 → 必写与禁忌。商业数字未给用 【待填】
  2. 出稿后必须用「本类型硬闸」和 审查方法 再审自己的稿,输出风险表和修改句。不得只交白稿。
  3. 他类型出稿、已签履约、已成争:仍负触发。

起草必写:对已有作品授予约定期限、地域、方式内的使用权,著作权主体不变;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出现后使用权回归许可人;专有、排他、普通三选一写死——是否排除许可人再以同样方式许可他人、是否排除许可人自己使用;权项按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逐项列举;范围六要素(主体、权项、地域、期限、媒体/载体、专有或非专有)写全;期满、解除后须下架、停售、销毁未发行复制件、删除母带副本。 附件必附:已有作品清单与权项表。 禁止出现:权利种类让与、许可人永久退出、被许可人可再转让或出质且对价按转让价金列项;未写专有却写成可排除许可人自用或可对抗后手;用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反推没写就是专有;全部知识产权、等权利、宣传所需一切权利推出未列明权项;人身权买断;集管范围外一揽子授权;未备案则合同未成立或使用真空。许可不得写成权属已转移。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以与单位相同方式再许可、合作作品专有许可、已出质财产权再许可:权源未闭合不得写成可履行。以许可为名买卖禁止出版传播作品:只告知,不起可履行稿。

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审查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本技能固定加载:

禁止打开其他类型目录。基本面.md 把实施条例第 24 条的“未约定”写成专有/非专有默认规则时,以 method 纠正为准。框架.md 把未备案写成不生效时,不得放行。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无文本且本类型条件已谈妥 → 本任务起草并自审;已签履约 → 本套导航履约步骤;已成争 → 合同争议或知产。未签且目标是评改已有著作权许可文本,才进入本任务。

1. 类型锁死

标题、核心给付与对价方式一致才继续。转让、软件许可、委托创作、合作创作、商标本约负触发。

2. 主体、权属、集管与在先负担

签约名、履行名、付款名、发票名分列。作者、继受、职务、视听制片者、集管组织必须对得上拟授权项。在先专有、出质、合作共有未闭合则字段停止。

3. 专有 / 非专有

必须写死。未约定按非专有。不得用第 24 条反推专有。专有须书面;排他须明文。

4. 权项、范围六要素与第 29 条

第 10 条打钩。未列明不得行使。宣传权须限定海报、简介、片断时长。

5. 对价、再许可、期满下架

许可费或版税、保底、报数审计。再许可须书面同意。期满下架 SOP。

6. 备案、样稿确认、维权资格

备案不是生效条件。普通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名义起诉,除非特别授权。

7.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无核验引文则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必须有可回给对方的修改句或红线。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立场或授权不明;利益冲突未解;无书面文本仍要实体意见;用户坚持倒签、保证有效、把转让改成许可外壳、把未约定专有改成可对抗第三人的独家、人身权买断、许可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 字段停止:法域、动态规则、集管范围、备案对抗、权属或在先专有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已变为从零起草、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或已锁他类。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十节交付。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