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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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法(锁定 承揽合同 / 检验、鉴定合同)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测试测绘的坐标系/测绘资质节点、咨询的“不保证解决问题”主路径或修理的既有物修复节点。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明显是测绘、测试、咨询、技术开发或修理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报告必然被采信、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鉴定费。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承揽章、《加工承揽合同条例》、2000 年《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7 年《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或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2019 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与 2023 年民事诉讼法条序互引可能错位,出庭与重新鉴定的条号运行时核验。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测绘、咨询或修理范本只证明是另一类型,不得当作本类型范本。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 基本面.md “承揽人应保证成果符合法定或行业程序要求,确保其在后续作为证据使用时具有证明力”:只能改成程序、方法、签字盖章和出庭配合义务。不得写成保证法院采信、保证作为定案根据或保证交易成就。
  • 框架.md “结果必须符合 XX 标准”:结果兜底,违反独立性,红线删除。可改成“按约定标准或方法检测并如实记载结果”。
  • 基本面.md 把司法鉴定与 CMA/CNAS 并列:两轨不可互换。司法鉴定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与名录;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走 CMA 能力范围。CNAS 是实验室认可,不是法定许可。
  • 基本面.md “名为鉴定实为虚假证明”指向刑事风险:停笔告知,不把刑法第 229 条扩大写成一切虚假鉴定必然构成本罪(该条列举的是评估、验资、审计、保荐、安全评价、环评、环境监测等中介职责)。
  • 民法典第 770 条列举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未单列鉴定与测绘。鉴定因交付结论性工作成果,按承揽审查;测绘主轴仍转 lawyeah-review-testing-surveying-work,不得用第 770 条把测绘吞进本类型。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帮我鉴定一下” lawyeah-draft-inspection-appraisal-work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检验或鉴定文本 进入节点 1 已签署或已生效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起草 本任务出整稿
已签,问送样日、出报告日、余样领取、出庭档期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重新鉴定立案、开庭、仲裁 lawyeah-dispute-assess-contract 或对应专项领域 继续当签前审查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与测绘 / 测试切开(硬闸)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本类型成立,须同时满足:

  1. 工作对象是特定检材、现场或争议事实,而不是一片土地、一栋房屋的空间几何本身。
  2. 工作内容是对照已知标准做符合性判断(检验),或对成因、真伪、伤残、责任等作结论性判断(鉴定)。
  3. 对价对应出具《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书》,而不是交付测绘图纸、坐标数据集或单纯测试曲线。
信号 归入 本任务动作
鉴定事项、符合性评价、合格/不合格、成因、真伪、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意见 本类型 正触发
测绘资质证书、比例尺、CGCS2000、高程系统、地籍/房产测绘、地图编制、界址点坐标 测试、测绘 负触发 lawyeah-review-testing-surveying-work
只交付性能测试数据、压力曲线、环境监测原始读数,不作符合性或成因结论 测试、测绘 负触发 lawyeah-review-testing-surveying-work
只出可行性论证或建议,不交付检验鉴定意见 咨询 负触发咨询原子全 ID
从无到有研发检测方法或新装置 技术开发 负触发开发原子全 ID
修复已损坏设备 修理 负触发 lawyeah-review-repair-work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第 770 条:检验是承揽的一种,与测试并列,不是测绘的下位概念。
  • 测绘法(2017 修订)第 27 条:从事测绘活动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不能代替司法鉴定登记或 CMA。
  • 知识库:测试侧重定量数据;鉴定侧重对争议事实的结论;测绘受测绘法规制并出图/数据集。

正文夹带现场取样坐标或房屋尺寸复核:测量专条可交接 lawyeah-review-testing-surveying-work;鉴定事项、资质回避、意见效力留本任务。用户坚持整案按测绘改完:目标停止

最强反方:相对方主张“测了也是鉴定”“有 CMA 就能测绘”或“房屋质量鉴定当然含房产测绘”。现有依据不支持用标题或一次进场把两类主给付合并。

1.2 检验与鉴定内部分流(不转出)

类型 判断轴 合同必须落到
检验 已知标准的定性定额比对 指标、标准号、判定规则(含测量不确定度时是否考虑)
鉴定 成因、真伪、责任或争议事实 鉴定事项、方法顺序、意见书形式、异议与出庭

两者都留本技能。事项写“综合评估”“有关鉴定”而不特定:字段停止,修改句补事项清单。

1.3 加载协议

本技能已锁定 承揽合同 / 检验、鉴定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references/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禁止打开测绘类型双文件。

1.4 虚假结论 / 无资质诉讼鉴定 / 应回避仍承揽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要求按委托人指定合格结论或指定伤残等级出具报告;要求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无司法鉴定资质仍要出具诉讼用鉴定意见;鉴定人与当事人或鉴定事项有利害关系且拒绝回避;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或组织未取得执业证人员署名。

动作:

  1. 交付告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第 5 条实行鉴定人负责,鉴定人须独立、客观、公正,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第 15 条对超范围、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用途不合法的委托不得受理;第 20 条命中回避事由应当回避。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第 39 条禁止超范围、出借许可证、组织未取得执业证人员从业。不得改写成可履行的指定结论或无资质诉讼鉴定结构。
  2. 不写假许可证路径、假名录、体外挂靠结算或“先出报告再补证”。
  3.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删除/转出口径。
  4.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且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部门规章或许可未核:字段停止,不宣告合同当然无效(民法典第 153 条;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无许可仍要出具诉讼鉴定意见:红线。


节点 2 主体、资质与回避(硬闸)

2.1 主体表

建表:签约名、履行名、付款名、发票名、授权签字人、拟在报告上署名的鉴定人或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司法鉴定由机构统一接受委托,不得写成个人私自承揽。口头“我们有资质”不得写成已核验证书。

法院已指定机构:合同主体与指定文书并列;程序受法院监督,本任务不改指定结果,只审本约费用、检材、出庭和回避。

2.2 两轨资质

已有事实 本任务动作 不得写成
用途是诉讼/仲裁司法鉴定,无许可证或签字人不在名录 字段停止;修改句要求许可证、名录页和执业证作为附件 可以出鉴定意见;CMA 就等于司法鉴定资质
拟检项目不在 CMA 证书附件能力范围 红线:超范围不得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 营业执照含“检测”即可
只有 CNAS 认可证书 字段停止。CNAS 不能单独替代 CMA,更不能替代司法鉴定登记 已具备全部资质
核心检验/鉴定交第三人,无书面同意 必须改。第 772 条:主要工作应交自己完成 转包不影响意见效力
机构与签字人证书主体不一致 必须改;疑似挂靠则走 1.4 停笔 自动合并为同一主体

修改句:

「乙方确认:本合同【检验 / 司法鉴定】事项属于其【《资质认定证书》(CMA)附件能力范围 / 《司法鉴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类别】,证书编号【待填】,有效期至【待填】;拟署名人员【姓名】持有有效【授权签字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书编号【待填】,并已编入相应名录。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超出附件能力范围或登记类别的项目,乙方不得出具报告,甲方有权书面终止并要求退还未发生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取样、检测、分析或意见签发等主要工作交第三人;交第三人完成辅助工作的,乙方就该成果向甲方负责。」

2.3 回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第 20 条:鉴定人本人或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应当回避;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或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文本写法 动作
无回避声明、无利害关系披露 必须改:签署前书面披露并入附件
已知利害关系仍写“双方同意不回避” 红线。诉讼用途不得用约定排除法定回避
同一鉴定人曾就同一事项出具咨询或参加过质证 必须更换鉴定人;更换不了则终止
只写“依法回避”无具体事由清单 必须改:列出通则第 20 条事由并给申请回避期限

修改句:

「乙方应在签约前向甲方书面披露:拟派鉴定人及近亲属与甲方、相对方或本鉴定事项有无利害关系,以及是否曾就同一事项鉴定、咨询或出庭质证。存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情形的,该鉴定人应当回避,乙方应在【待填】日内更换符合资质的鉴定人;无法更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知悉回避事由后【待填】日内书面申请回避。不得约定“双方同意不回避”或“甲方放弃申请回避”。」

最强反方:机构主张“商业委托不适用回避”。现有依据不支持在诉讼用途上用商业惯例排除通则第 20 条;非诉讼检验仍应披露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否则意见证明力会被攻击。


节点 3 检材、事项、标准与进场预审

审查清单,缺一项则该字段不得写成已闭环:

  1. 检材名称、性状、数量、包装、封样状态、唯一性标识。
  2. 检材移交方式、进场预审;不足、污染或不具备条件时补充或终止。
  3. 鉴定/检验事项清单一事一列,禁止“有关问题一并鉴定”。
  4. 技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或双方认可的方法;司法鉴定方法顺序见通则第 23 条(国标 →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 多数专家认可的方法)。
  5. 破坏性试验损耗比例、残留样退还或销毁;危险、易燃易爆或易腐样品的领回或处置费。
文本写法 动作
“检材现状以收样为准,委托人事后不得异议”且无登记表 必须改。单方收样不得写成已共同确认
“仅对来样负责”且取样由承揽人现场抽取 必须改:区分实验室来样与承揽人抽样;抽样代表性由抽样方负责
无事项清单,只写“质量鉴定” 必须补具体法律/技术事实
用途写诉讼证据但方法由委托人临时指定且与通则第 23 条冲突 必须改:方法入附件,变更须书面

修改句:

「双方应在实验或勘验开始前共同签署《样品登记表》,载明检材名称、唯一性标识、封样状态、数量及表观性状,并拍摄编号照片作为附件。乙方预审认为检材不足、污染或不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应在【待填】日内书面告知补充;逾期未补或仍不具备条件的,任何一方可书面终止,甲方仅支付事先书面列明的预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待填】元。甲方保证检材来源合法、与委托事项对应;因检材虚假或不合法导致报告不能使用或乙方被追责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免除乙方对程序、方法和保管的义务。」

最强反方:承揽人主张“收样即视为检材无争议”。现有依据不支持把单方收样写成共同确认。期间毁损适用第 784 条,进场状态是区分原损与二次损坏的事实前提。通则第 15 条: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不得受理。


节点 4 意见效力与独立性(硬闸)

支持依据:民事诉讼法(2023 修正)第 80、82 条;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019 修正)第 36、38、41、79 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 5、32、45 条。出庭对应的民诉法条号以运行时核验为准(2019 证据规定第 79 条仍指向修正前第 78 条)。

4.1 不得保证采信,不得约定结论

文本写法 动作
“乙方保证本报告作为法院定案根据 / 保证对方和法院必须采信” 红线删除。鉴定意见须经质证,法院可不予采信
“结果必须符合 GB/T××或必须支持甲方索赔” 红线。结果兜底,违反独立性
“鉴定意见出具后不得申请重新鉴定或提出异议” 红线删除。对方可反驳自行委托意见并申请鉴定
只写“依法出具意见”无成果形式 必须改:报告名称、原件份数、检验检测专用章或司法鉴定专用章、鉴定人签名

修改句:

「乙方应按附件《检验项及标准明细表 / 鉴定事项清单》载明的方法独立实施,如实记载数据、分析和意见,不受甲方或任何第三人对具体结论方向的指示。乙方不保证报告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采信,不保证作为定案根据,不保证实现甲方的交易或索赔目的。甲方不得在合同中指定合格、等级、伤残程度或责任比例。报告应载明委托事项、检材、原理方法、过程、意见,由鉴定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名,并由乙方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 / 检验检测专用章及资质认定标志】;委托机构鉴定的,从事鉴定的人员须签名。」

可退让:把“不保证采信”收成风险告知页单独签署。不可退让:保留指定结论或保证定案。

最强反方:定作人主张“花了鉴定费就该保证能打赢”。实务反例:鉴定意见不具唯一性,须经形式和实质审查,法院可否定。2019 证据规定第 41 条:一方自行委托的意见,对方有证据或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应予准许。

4.2 出庭、异议与重新鉴定

文本写法 动作
“乙方不出庭、不接受质询” 红线。经通知拒不出庭,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无异议期限 必须补收到报告后的书面异议期和答复期
异议后必须免费重新鉴定 必须改:区分笔误更正、补充说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费用与是否更换机构另约
出庭费用“已包含且不得再收”但诉讼用途 可谈:写明出庭次数上限和超出后的差旅/工时,数字用 【待填】

修改句:

「甲方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通知乙方指派鉴定人出庭说明的,乙方应予配合;委托机构鉴定的,由从事鉴定的人员出庭。因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致使报告不能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乙方应【退还已收报酬的【待填】% / 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鉴定费和合理直接损失】。甲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后【待填】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在【待填】日内书面答复。属于笔误的,乙方应出具书面更正,不得无故撤销报告。需要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按当时程序规则办理;重新鉴定原则上委托原机构以外的机构,费用由【提出方先行垫付 / 双方另约】。」


节点 5 对价、预审止损与验收

工时/项目费与现场取样费、差旅、对比样本、加急费、余样处置费分列。原因不明或条件不明须先预审再书面报价。禁止编造单价。未给出的数字写 【待填】

文本写法 动作
只有“鉴定费若干”,不分预审与正式鉴定 必须改
不具备鉴定条件仍须付全额 红线。约定可终止,并单列预审费上限
预付款写成定金且超过标的额 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第 586 条);无核验引文则该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签收报告即付清且不得异议 必须改:异议期内可暂扣约定尾款;签收不等于对结论无异议
“无论结论如何,费用不退”且因乙方程序违法导致报告不能使用 必须改:程序违法或方法不符时减酬、重作或解除(第 781 条)

修改句:

「费用由预审费人民币【待填】元与正式鉴定/检验费人民币【待填】元构成,现场取样、差旅、对比样本、加急和余样处置另行书面确认。乙方预审认为不具备条件的,应书面终止;甲方仅支付预审费,已收其余款项【待填】日内退还。尾款于交付符合第 4 节点形式要求的报告后【待填】日内支付;甲方在异议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可暂扣尾款人民币【待填】元至答复完成。」


节点 6 787、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定作人完成工作前的解除

条文: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文本写法 动作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解除/撤回委托” 红线删除
“甲方放弃第七百八十七条” 红线。本任务不把放弃写成可放行
“甲方可随时解除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必须改。解除后仍应赔偿已发生预审、已消耗检材和方法准备的损失
报告已签发后仍套“随时解除” 现有依据不支持再走 787;质量或程序问题走第 781 条及异议条款

修改句:

「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前,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截至解除通知到达时已发生且能提供记录的预审和检测费用、已破坏性使用的检材成本,以及其他合理直接损失;各项以书面凭证为准,不得重复计算。正式报告签发后,甲方不得再依据本条解除,但不影响其依据质量、程序或法律规定主张减酬、补充或赔偿。」

6.2 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鉴定机构格式协议不得仅以“这次没用过第二次”否认。

审查:保证采信、约定结论、仅对来样负责、排除出庭、责任限额仅为检测费、管辖/仲裁等是否有足以引起注意的标识(第 496 条;解释第 10 条)。

已有事实 不得写成
小字印刷、夹在委托书背面 已尽提示义务
仅有网络勾选或弹窗 已尽提示或说明义务
对方未异议 条款必然成为合同内容

6.3 强制规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区分规范目的、是否仅行政管理、是否只规制履行行为(第 153 条;解释第 16 条)。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代替解释第 16 条。司法鉴定登记、CMA 多为监管要求:未出示证书主要是监管后果和意见不被使用的风险,不得单独写成民事合同当然无效;无资质仍要出诉讼鉴定意见或出具虚假报告:不改写成有效履行。


节点 7 质量、保管、余样与争议

  1.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或程序要求:定作人可合理选择补充、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第 781 条)。因取样不规范、实验室条件或方法违反规范,导致报告被撤销或不被使用:必须有可执行后果,不得只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 检材丢失、污染、超常损耗:回链样品登记表和第 784 条,约定按重置或约定单价赔偿,数字用 【待填】
  3. 责任限额:鉴定错误可能放大交易或判决金额。限额可谈,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虚假报告、应回避而未回避导致的损失,不得预先免除。无核验引文不把限额写成当然有效。
  4. 危险、易燃易爆或易腐余样:检验后由定作人立即领回或支付处置费;未约定期限不得写成承揽人无偿无限期保管。
  5. 争议解决: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不选定唯一法院充作法律意见。
  6.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修改句(程序违法):

「因乙方取样不具代表性、超出能力范围、违反约定或当时有效的技术方法和程序,或应回避而未回避,致使报告被有权机关撤销、不予采信或不予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报酬并赔偿因此增加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和合理直接损失。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出具虚假报告导致甲方损失的,不得主张责任限额。」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检材、资质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动作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用检验合同或鉴定协议,不用测绘、测试、咨询、维修混称;主体与证书一致;鉴于写用途和事项,不写保证采信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交易条款 事项清单;检材登记;标准或方法;报告形式与印章;预审止损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资质与回避;意见效力与出庭;787;程序违法后果;余样;保密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尾部 样品登记表、事项及标准明细、回避声明、证书复印件入附件;禁止倒签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加反说;盯死检验 vs 鉴定、鉴定 vs 测绘、采信 vs 出具、撤销 vs 更正、仅对来样负责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结果兜底;无回避;保证采信;余样风险;排他限制竞争对手检验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测绘主轴、无资质诉讼鉴定、应回避仍承揽、约定结论或保证采信、虚假报告、倒签);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两轨资质附件、回避声明、检材登记、出庭与异议、预审止损、程序违法后果);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金额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委托书、检材清单、技术服务方案、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 / C# / 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事项和用途以正文为准时,检材清单仍须入附件作为检材证据。
  3.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770/772/779–782/784/787、司法鉴定登记与回避、CMA 能力范围、鉴定意见质证与出庭、格式条款、定金 20% 的法律结论)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测绘/咨询/修理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起草模式与自审

本任务是起草。有完整待签文本要评改时转 lawyeah-review-inspection-appraisal-work。 按框架六步落稿,本类型硬闸改成起草必写 / 附件必附 / 禁止出现。出稿后按审查节点自审,未过不得宣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