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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KB第一步:合同类型(法律性质)分析
- 法律定性:合作创作合同是两人以上约定共同创作同一作品,就分工、署名、权属、权利行使和收益分配达成一致的合同。核心是合作作品的共有著作权如何产生和行使,不是合伙经营,也不是技术合作开发。适用《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14条、第10条、第29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司法解释(2020修正)。
- 易混淆辨析:
- 合作作品 vs 结合作品/汇编:合作作品须有共同创作意图,且各人贡献为独创性表达。只提供资金、思路、素材、组织工作的,不是合作作者。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
- 合作创作 vs 委托创作:一方出资、一方执笔且无共同创作意图的,是委托,约定不明时著作权归受托人。合同名称写“合作”但一方不参与表达的,按委托审,避免错误适用共有规则。
- 合作创作 vs 职务作品: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优先看职务作品规则;单位与外脑之间才是合作或委托。
- 合作创作 vs 合作开发:本类型不审技术方案权属、专利申请权,只审作品财产权和人身权。
- 效力认定:
- 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应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且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 单方签署的转让、专有许可、出质,对其他合作作者不发生处分效力。
- 未参加创作而在合同中“挂名作者”的,不能据此取得著作权;相反,真正执笔却被排除署名的,仍可主张作者身份。
第二步:合同主体(交易对手)分析
- 合作作者:仅限实际参与独创性表达的自然人;法人视为作者的,须符合视听作品、职务作品等法定情形,不能靠合同把出资方写成作者。
- 所属单位:作者为员工时,须厘清个人合作与单位职务作品的边界,避免单位事后主张权属。
- 关联主体:
- 投资方、出品方:可以享有约定的财产权或收益权,但除非同时是作者或依法的视听作品权利人,不能直接成为“合作作者”。
- 后续被许可人、受让人:取得权利须满足共有行使规则。
- 继承人:合作作者死亡后,财产权由继承人在保护期内享有,人身权中的署名等由继承人保护。
- 签约能力:全体拟合作作者亲自签署;代签须有明确授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创作的,法定代理人签署财产权条款。
第三步:合同标的(交易对象)分析
- 作品特定化:作品名称(暂定亦可)、类型、主题、体裁、预计篇幅/时长、是否可分割。剧本+配乐+美术分别创作的,先判断是一部合作作品还是多部作品的结合。
- 贡献与署名:各作者负责的部分、署名顺序、署名方式(联合署名/分项署名)。署名是人身权,不因出资比例买卖。
- 财产权归属:默认共有。可约定按份共有或由一方享有财产权、他方仅获报酬和署名——后者须书面明确,否则仍按共有。
- 权利负担:各作者带入的在先作品、素材、角色;一方另有委托、职务安排。带入素材的权属不因合作而自动共有。
第四步:合同程序(交易步骤)分析
- 创作程序:大纲共识 → 分章/分轨创作 → 统稿 → 定稿。定稿标准写清,避免一方无限否决。
- 发表:发表权由合作作者共有;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已完成作品的发表,但合同可约定发表时点、媒介。
- 对外许可/转让:普通许可按第14条多数行使规则设计通知和分账;转让、专有许可、出质必须全体书面同意。
- 登记:作品登记的作者栏列全体合作作者,著作权人栏与约定一致。漏登作者会引发权属对抗和维权障碍。
- 退出与中途放弃:退出方已完成部分的处理、是否仍署名、是否仍分账、是否可带走自己可分割部分另行发表。
第五步:交易结构设计(风险规避方案)
- 行使机制:日常普通许可由牵头方办理,须提前书面通知、固定分成;重大处分(转让、专有许可、出质、改编、视听拍摄)全体一致。
- 收益分配:按贡献、按署名顺序或按约定比例;一方单独行使权利所得必须进入共管或按期分配,不得“谁签谁收”。
- 否决权限制:约定何为“正当理由”(歪曲作品、损害声誉、对价明显过低),防止一方无理由锁死作品。
- 可分割部分:允许单独使用的,划定边界,并禁止损害整体著作权。
- 文本形态:主合同 + 分工与署名表 + 带入素材清单 + 收益分配表 + 对外授权审批流程。
第六步:宏观风险预警与尽调指引
- 高频争议:金主挂名争权属;一方擅自专有授权平台;收益不分账;中途退伙后是否仍是作者;把合作创作当合伙要求分割“项目公司股权”。
- 尽调清单:
- [ ] 各签署方是否实际贡献独创性表达
- [ ] 作品可分割还是不可分割
- [ ] 有无书面全体同意的转让/专有许可
- [ ] 登记证书作者与合同是否一致
- [ ] 带入素材的在先权利
- [ ] 作者与所属单位的职务作品安排
- 重大风险红旗:合同把未参与创作的投资人列为作者;缺少全体一致的重大处分条款;一方可单方“买断”他方份额却无对价和书面;名称写合作、履行是一方出资一方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