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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KB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合同标题:标准命名为“劳务派遣协议”。需注意区分“劳务外包协议”,前者受《劳动合同法》派遣章节约束,后者受《民法典》承揽或服务合同规制。
- 资质审查: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协议中应载明许可证编号。
- 合同主体:明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地位。
- 鉴于条款:重点描述用工单位对特定岗位的人才需求及派遣单位的资质保证。核心风险:避免在鉴于条款中约定具体的派遣人员名单,以免因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协议失效。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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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条款(派遣岗位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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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明确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性质。法律强制要求岗位必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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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与期限:约定派遣的人数、派遣期限(需与劳动合同期限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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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条款(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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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包括劳动报酬(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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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与发票:明确“先款后薪”模式,即用工单位先支付费用,派遣单位再发放工资并开具专用发票。约定税费承担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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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条款(管理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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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权归属:明确用工单位行使指挥管理权(考勤、任务分配),派遣单位行使人事管理权(档案、合同签署、奖惩、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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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明确用工单位必须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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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条款(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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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约:如逾期支付劳务费的违约金、未提供安全保障导致伤亡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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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违约:如未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用工单位被行政处罚或连带赔偿后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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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退回与解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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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情形:详细列明用工单位可将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的法定及约定事由(如严重违约、裁减人员、不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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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要求:退回时需提供书面事实依据,严禁未经协商直接驱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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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职业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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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担机制:明确派遣单位负责申报工伤,用工单位负责配合调查。赔偿费用中,保险理赔外部分由谁承担(通常约定用工单位承担,因其为实际受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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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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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明确劳动者泄密时,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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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限制:用工单位应声明其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未超过用工总量的10%,以规避合规风险。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名盖章:除公章外,需核实派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附件:必须包含《岗位说明书》、《劳务费清单》、《被派遣劳动者名册》等,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生效条件:通常约定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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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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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混淆:在描述费用时,应准确区分“劳动报酬”与“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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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反说:如“用工单位应当提供劳动条件(正说),不得对被派遣劳动者歧视或安排法定禁忌岗位(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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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词语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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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vs辞退:用工单位只能“退回”人员,只有派遣单位有权依据劳动法“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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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明确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定表述。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 结构性缺陷:未约定人员退回后的工资补差责任,导致派遣单位拒绝接收退回人员。
- 条款设计陷阱:在协议中约定“用工单位可以直接处罚劳动者”。修正方案:应约定为“用工单位有权建议派遣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 最佳实践模式:
- 追偿权条款:增加“如派遣单位因违法用工导致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有权从后续劳务费中扣除等额赔偿金”的防御性条款。
- 告知义务:明确派遣单位必须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