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4.7 KB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认购“附条件生效、证监会/交易所注册核准、新增股份”主路径,禁止复制激励“授予、解锁、考核、回购”主路径,禁止打开或复制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审查、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审查、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转让)·审查 的 method。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认购、激励、不经大宗系统的协议转让或单纯集中竞价委托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对方必然接受、保证 T 日一定成交或唯一必得金额。
search_law 返回 2017《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07《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检索到的大宗交易协议摘要常有交易方式、数量、价格、账户、保证金、陈述保证:栏目可采用;不得把范本数字或“先签后补披露”写成已接受的本约安排。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基本面.md/框架.md所称“减持新规”若指向 2017《若干规定》:该文件已被《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三十一条废止。运行时只用 2025 修正本。基本面.md“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 2%”:改为第十四条“三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基本面.md把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写成一切大股东大宗一律无效:第十条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破净、分红);第十一条约束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破发);且已按第九条披露减持计划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写成一切大股东、一切情形必然无效。基本面.md国资依据若仍写 2007 暂行办法:该办法失效。保证金 30% 走 2018 年《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基本面.md“董监高”: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仍约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办法第二条预披露主体写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走公司法 160 和章程,不得把减持办法第九条直接套到监事而未核验。框架.md主板 90%、科创板/创业板 80%、三十万股或二百万元、15:05–15:30:本次未稳定核验交易所规则全文,不得写入L#。修改句写“不得低于/高于拟上市地交易所当日大宗或涨跌幅规则允许的价格”,具体比例和时段用【待填】。- 实务材料“未预披露则合同当然无效”:噪声。先写成申报先决条件;效力走第一百五十三条和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十六条,不宣告整约必然无效。
- 实务材料“履约保证金当然适用定金双倍返还”:未写“定金”二字不得按第五百八十六条。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走向 | 不得写成 |
|---|---|---|
|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明天大宗卖给你” | 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起草 |
已经完成审查;口头大宗一定有效 |
|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大宗交易文本 | 进入节点 1 | 已签署或已生效 |
|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 起草 | 本任务出整稿 |
| 已签,问 T 日几点报、保证金何时退、过户查到没有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签前意见 |
|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或监管调查处置 | 已出现催告、解除函、索赔、立案、开庭、仲裁 或证券监管/争议专项 |
继续当签前审查 |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用户要求倒签 T 日或预披露日期:整体停止。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减持办法第三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任务只审其中经大宗交易系统申报成交的路径。
- 减持办法第十四条:大宗交易的数量限制与受让方六个月锁定。
- 减持办法第十九条:询价转让、配售减持首发前股份走交易所另规,不是本类型主路径。
-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上市前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限制。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 信号 | 归入 | 本任务动作 |
|---|---|---|
| 已发行流通股;双方约定 T 日经沪/深/北交所大宗系统(含盘后固定价格)按一致价格、数量申报;对价换存量股份过户 | 本类型 | 正触发 |
| 认购新增股份;附董事会、股东会、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或核准才生效;对价称认购款 |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 负触发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审查 |
| 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归属、考核、公司回购;对价绑在职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负触发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审查 |
| 不经大宗系统;产交所挂牌;单笔受让通常不低于 5% 或控制权转移;国有股权协议转让 | 国有股权协议转让 | 负触发 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转让)·审查 |
| 国有资产(非上市股权)协议转让 | 国有资产协议转让 | 负触发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协议转让)·审查 |
| 只委托券商集中竞价卖出,无对手方协议 | 集中竞价减持委托 | 转引擎,不启动本任务 |
| 标题写大宗,正文全是认购生效条件或激励解锁 | 按核心给付 | 负触发对应原子,不删条件后硬套本技能 |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公司相关合同 / 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协议。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禁止打开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审查、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审查、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转让)·审查 的 method。
1.3 违法或规避结构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以大宗为名规避限售、预披露或受让方六个月锁定;过桥当天再卖;离婚、分立、解除一致行动专门为了规避减持办法;融券卖出或衍生品对冲(第十八条);明知第七、十、十一条禁止减持仍要完成申报并写对方免责。
动作:
- 交付告知:规避监管或禁止减持期内申报,本任务不改成可履行路径。
- 不写“先过户再补预披露”“受让当日倒手”“知情但合同免责”口径。
-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转出/删除提示。
-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且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节点 2 主体、减持资格与一致行动
2.1 主体表
建表:签约名、证券账户(沪/深/北)、券商会员、履行名、付款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与账户不一致不自动合并。代理人授权书必须写明“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仅有“一般签约”授权的,不得写成已获处分授权。
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国资、外资、上市公司内部决议未附:该签署能力字段停止。
2.2 出让方身份与禁止减持(硬闸)
| 身份或情形 | 关键条文 | 本任务动作 |
|---|---|---|
| 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 第二条 | 按大股东审预披露、三个月 2%、受让六个月锁定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第十条 | 核分红是否达标、是否破净;命中且未按第九条披露计划:红线不得约定大宗减持 |
| IPO 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第十一条 | 核是否破发;命中且未按第九条披露计划:红线不得约定大宗减持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二条、公司法 160 | 预披露是否适用运行时复核;任职期每年 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不得转让 |
| 监事 | 公司法 160 | 按 160 和章程审;不得把减持办法第九条未核验地直接套到监事 |
| 立案调查/侦查、处罚未满六个月、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未缴罚没款 | 第七条 | 红线:删除 T 日申报义务或整体停止放行 |
| 一致行动人 |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合并计算;解除一致行动后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 |
| 国有股东 | 36 号令第十二、二十六条 | 内部决策/国资审核未附则字段停止;保证金按 30% |
最强反方:出让方主张“已经谈好价格,调查还没结论,先签了 T 日再看”。回应:第七条是不得减持,不是签完再看;修改句把“不存在第七、十、十一条情形且已完成第九条预披露”写成先决,未成就则双方不申报、互不承担违约(已披露虚假除外)。
修改句示范:
第X条|原文:甲方保证有权转让。|建议改为:甲方陈述并保证:(1)甲方【是/不是】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行动人见附件;(2)截至 T 日前一交易日,不存在减持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情形,但已按第九条披露且仍在有效减持计划内的除外;(3)甲方已于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完成减持计划披露,公告文号【待填】。上述任一项不真实或在 T 日前丧失的,双方均不得申报,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按第Y条处理】。|理由:L# 第七、九、十、十一条|可退让点:已披露计划的除外口径可保留|不接受时的红线:禁止减持期内仍强制 T 日申报
2.3 受让方资格
受让方须具备拟上市地大宗交易参与资格(会员或通过会员申报)。资金来源合法。触及 5% 权益变动或要约收购阈值:只标红旗和披露义务,不在本任务做收购整案。
节点 3 标的、限售与权利负担
3.1 标的必须特定
逐项:上市公司全称、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上市地、数量(大写)、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 A 股/首发前股份等)。禁止只写“某公司相关股份若干”。
最低限额:须达到拟上市地交易所现行大宗最低限额。知识库“单笔不低于三十万股或二百万元”未核验全文,修改句写“不低于【拟上市地】现行最低限额【待填】股或【待填】元”。
3.2 限售与受让锁定(硬闸)
| 文本或事实 | 本任务动作 | 不得写成 |
|---|---|---|
| 标的为 IPO 一年内、定增限售期内、董监高法定锁定期内股份 | 红线:更换标的或等到锁定期满;不得改成“双方同意视为已解禁” | 限售股可以大宗卖掉 |
| 大股东大宗,或他股东大宗减持首发前股份,正文无六个月锁定 | 必须改:受让方承诺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集中竞价、大宗、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受让股份 | 市场惯例可以马上倒手 |
| “乙方可在过户当日通过大宗或竞价卖出” | 红线删除 | 过桥可履行 |
| 未披露是否质押、冻结、司法处置 | 必须改:附件权属证明;存在负担则先涤除或字段停止 | 未提及就是没有 |
| 签收成交回报即视为无权利负担 | 必须改:负担以登记机关查询为准 | 成交回报=权属清洁 |
修改句示范:
第X条|原文:乙方取得股份后可自由转让。|建议改为:乙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方式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违反本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待填】% 的违约金(可依法调整),并配合监管调查。|理由:L# 第十四条|可退让点:违约金比例可谈|不接受时的红线:删除锁定或改成可当日倒手则不签
节点 4 预披露、内部决策与生效切开
4.1 预披露(硬闸)
第九条:大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减持,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内容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原因,以及不存在第七、八、十、十一条情形的说明。
| 文本或事实 | 本任务动作 | 不得写成 |
|---|---|---|
| 无预披露安排 | 必须改:把“减持计划已披露且仍在有效区间内”写成 T 日申报先决;附件列公告日期与文号 | 签完再补披露也能过户 |
| “双方同意免除预披露” | 红线删除 | 合同可以豁免法定披露 |
| 已有公告但数量、价格区间与本约不一致 | 并列 D#/C#;必须改至落入已披露区间或先更正披露 |
悄悄按有利区间放行 |
| 北交所路径 | 北交所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另有三个月超 1% 提前三十个交易日的集中竞价规则;大宗是否一体适用运行时再核,字段停止前不得混写 | 用北交所口径替代沪深第九条而不标明上市地 |
修改句示范:
第X条|原文:本协议签字后立即履行。|建议改为:双方应于约定 T 日申报。申报的先决条件为:(1)甲方已按照减持办法第九条完成减持计划披露且本约数量、价格落入该计划;(2)截至 T 日前一交易日不存在第七、十、十一条不得大宗减持的情形(已披露计划的除外);(3)标的股份无质押、冻结且非限售股;(4)乙方已按约支付保证金及【剩余价款/到账证明】。任一先决条件未成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申报,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按第Y条解除,已收款按第Z条处理。|理由:L# 第九条|可退让点:终止与中止可选|不接受时的红线:先签后补披露或先决可口头豁免
4.2 国资与内部决策
国有股东:36 号令第三十条,内部决策后及时签约;涉及控股权转移的,签约前按第二十、二十一条聘财务顾问。第十二条规定的年度净转让阈值须国资审核的,未附批复则字段停止,修改句写成生效或申报先决。
不得把“双方同意视为已批准”写成可放行。
4.3 生效 ≠ 过户
常规:签字盖章成立生效。权利变动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批准、预披露、国资审核写成先决或双方义务期限,不写成已经完成。
节点 5 价格、数量、T 日申报与过户
5.1 价格必须可申报(硬闸)
成交价格须落在拟上市地交易所当日该证券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知识库“主板不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90%、科创/创业 80%”未核验全文,不得写成 L#。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固定价格且明显可能低于规则下限(如“七折保底”) | 红线或必须改:改为“每股人民币【待填】元,且不得低于/高于 T 日【拟上市地】规则允许的大宗/涨跌幅价格区间;若约定价格超出该区间,双方按区间【上限/下限】申报,或协议终止、互不违约” |
| 只写“友好协商确定” | 必须改:写出定价公式或固定价+合规上下限 |
| 金融企业国有股份 | 54 号令第三十三条:不得低于当天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则前一交易日加权平均)。仅该范围适用,不写成全体上市公司普遍规则 |
5.2 数量与三个月 2%(硬闸)
第十四条:大股东大宗,或他股东大宗减持首发前股份,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未给出近三个月已减持数量:标 G#,修改句要求附件清单,超限则调减本约数量或改期。禁止用“任意连续 90 日”替代三个月。
5.3 申报要素与过户时点(硬闸)
双方应于 T 日约定时段通过各自券商提交成交申报,证券代码、价格、数量、买卖方向完全一致。一方错报导致未成交:该方违约。
风险、损益、孳息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转移。禁止:
申报成功即视为过户完成。
修改句示范:
第X条|原文:T 日申报成功后股份即归乙方。|建议改为:双方应于【T 日】【待填】时至【待填】时(以【拟上市地】当日大宗或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为准)提交要素一致的成交申报。标的股份的权利、风险及孳息,自中国结算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转移。申报成功不等于过户完成。因交易所系统故障、临时停市或规则变更导致当日无法成交的,双方可协商顺延【待填】个交易日或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框架过户时点;I#|可退让点:顺延天数|不接受时的红线:申报成功=已过户
节点 6 保证金、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6.1 履约保证金(硬闸)
必须约定足额履约保障。框架建议普通交易不低于总价款 10%,信任不足时进共管账户。国有股东:签后五个工作日内收取不低于转让价款 30%,其余价款过户前全部结清;未付清或未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保管前不得办过户(36 号令第二十六条)。
| 文本写法 | 动作 | 不得写成 |
|---|---|---|
| 无保证金或比例显著过低(如 1%)且无其他履约保障 | 必须改:补【待填】%(建议不低于 10%;国资不低于 30%)+共管或先款后报 | 信誉好所以可以零保证金放行 |
| “履约保证金”未写定金,却写双倍返还 | 必须改:要么改用“定金”并受 20% 上限,要么改成违约金/没收保证金并允许依法调整 | 保证金当然=定金 |
| 使用“定金”且超过总价款 20% | 必须改: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第五百八十六条) | 超过部分也双倍 |
| 国资只收 10% | 红线或必须改至 30% | 大宗不是协议转让所以 36 号令不适用——本任务仍按国有股东转让收 30%,是否例外运行时再核,不得直接豁免 |
价款支付:T 日前到账或共管。出让方收款后不申报: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总价款【待填】% 违约金,并赔偿差价损失(可调)。
6.2 格式条款
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十条:勾选、弹窗不当然等于已尽提示说明。券商制式补充协议中的免责、管辖,按格式条款审。
6.3 强制规范与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减持办法、交易所规则导致不能申报、不能过户的,先改先决和标的,不当然宣告整约无效。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十六条:旨在规制履行行为的强制规定,一般不因此否定订立;履行必然导致违法的除外。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
人身损害、故意或重大过失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出让人对权属、预披露、是否禁止减持不承担任何责任”:必须改。
节点 7 违约、解除与争议
必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
- 受让方:未付保证金、未付价款、未申报或错报、违反六个月锁定;
- 出让方:权属瑕疵、未预披露、处于禁止减持期仍签约、未申报或错报、违反陈述保证。
受让方高发违约:解除+没收已付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股价下跌差价的,可继续追偿。出让方违约:解除+双倍返还定金(仅当确为定金)或支付总价款【待填】% 违约金,并赔偿错过买价或上涨差价。违约金不是必得金额;禁止写“不得调整”(第五百八十五条)。
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系统故障、规则临时变更、不可抗力:可协商解除,已收款无息返还(违约解除除外)。
争议解决: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改成单一机构或单一法院连结点。履行地可约定上市地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监管处罚程序不因仲裁条款消灭。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标的、程序、结构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 步 | 动作 | 必须产出 |
|---|---|---|
| 首部 | 标题用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证券大宗交易协议,不用认购、激励、协议转让混称;主体与证券账户、券商一致;鉴于只写持股合法性、无限售、减持办法合规意向,不保证成交 | 标题或鉴于修改句 |
| 交易条款 | 代码、数量、性质、无负担;价格+规则上下限;T 日与申报要素;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受让方六个月锁定;预披露先决 |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
| 配套 | 禁止减持情形陈述;三个月 2%;保证金/国资 30%;差价追偿(可调);违反锁定的违约金(可调);融券/衍生品禁止 |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
| 尾部 | 有权签章;授权书含大宗处分;附件清单(减持计划公告、持股证明、质押冻结查询、国资批复、账户与券商确认) |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
| 语言 | 正说加反说;盯死申报 vs 过户、保证金 vs 定金、预披露 vs 生效、三个月 vs 九十日、尽快 | 替换空词的句子 |
| 常见问题 | 口头或简易微信;价格无法申报;无六个月锁定;无预披露;保证金过低 |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实为认购或激励、禁止减持期、拒写六个月锁定、未预披露拒补、价格必然无法申报、过桥、限售股当流通股);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预披露先决、价格区间、三个月 2% 清单、保证金、申报要素、过户时点、权属声明);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金额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减持计划公告、持股证明、聊天确认冲突时:
- 并列
D#/C#/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修改句写明数量、价格区间以已披露减持计划与本约一致的部分为准,或先更正披露再签。
-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 工具 | 级别 | 不可用时 |
|---|---|---|
search_law |
required(减持办法第七、九、十、十一、十四条,公司法 160,36 号令 26,民法典 586、153、496、506 的法律结论) |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
search_practiced |
optional |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未预披露当然无效”“保证金当然定金”写成法源 |
search_template |
optional |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认购或激励示范文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
search_announcement |
optional | 不核验具体公司披露时,预披露是否完成保持 G# |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
起草模式与自审
本任务是起草。有完整待签文本要评改时转 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协议·审查。
按框架六步落稿,本类型硬闸改成起草必写 / 附件必附 / 禁止出现。出稿后按审查节点自审,未过不得宣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