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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法(锁定 运输合同 / 道路乘客运输合同)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一般客运跨方式客票主路径、网约车三证核验主路径、货运货损/留置/835 或仓储仓单主路径。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方式未定的一般客运、网约车/巡游出租、货运、带驾租赁、道路运输总类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人身必赔、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赔偿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运输章、《汽车旅客运输规则》、2012/2016 年《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4 年《道路运输条例》旧文本、合同法解释(二)第 14 条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客运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符合格式条款定义的,仍按格式条款审查。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 基本面.md框架.md 把“出租与网约车”写成经营形态:本技能硬闸切开。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车按客规第 105 条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网约车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按知识稿把网约车三证当本类型主路径审完。
  • 框架.md “网约车身份摇摆”的改法:本任务只出转出口径,不写可履行的网约车承运/中介句。
  • 引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或 2012 年客规第 54 条“参照铁路、海上旅客限额”:删除,改引民法典第 823、506 条。道路客运人身不得按票价倍数或失效客规限额放行。
  • 2004 年道路运输条例第 10 条申请管辖:已被修改。运行时只采用 2023 修订本第 8、10 条。

双文件使用

  • 含“首部/交易条款/配套/尾部/语言/常见问题”六步的(本目录 框架.md),供节点 8 出句;其中网约车标题与第 3、6 点常见问题按硬闸 C 转出,不展开。
  • 含类型、主体、标的、程序、结构、红旗的(本目录 基本面.md),供节点 1 与硬闸校验,不代替核验、不代替出句。
  • 文件不可用(空、乱码、与班车/包车/旅游客运明显无关):记 G#,用本方法节点继续,不得改去加载一般客运或网约车双文件,不得编造许可文号或保险限额数字。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线路和包车价 道路乘客运输合同·起草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班车、包车或旅游客运文本 道路乘客运输合同·审查 本起草原子出整份合同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本任务起草并自审 不得假装已完成审查
已签未争,问明天几点发车、在途、到站留痕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事故索赔、催告、解除函、立案、开庭、仲裁 或对应专项领域。 或人身损害专项 把争议策略写成待签修改句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旅客/包车人还是客运企业。缺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邻类负触发

1.1 本类型正像

同时满足才继续:

  • 核心给付是承运人使用客车,在道路上按约定线路、时间、站点或包车计划将旅客运至目的地,旅客或包车人支付费用(公路上的旅客安全运送,不是租车,不是货运,不是点到点网约派单);
  • 经营形态能落入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之一;
  • 对方接收旅客并负责运达。标题写成“用车服务”“出行服务”“旅游用车”只是线索:售票或包车并负责旅客安全送达的,按本类型审;承租人自行决定线路并自负运输对象风险的,转租赁。

名实不符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1.2 必须切开(禁止两套知识)

信号 归入 本技能动作
方式未定,或铁路/航空/水路客票、改退签、跨方式通用客运是主路径 客运合同 负触发客运合同·审查。不得用班线许可改铁路客票
网约车平台用户协议,仅撮合信息,不收运费、不开运输发票 信息中介平台 负触发一般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下的合同·审查。未装 P1 则 unavailable
网约车或巡游出租承运、三证、点到点即时订单是主路径 出租汽车特别规则 负触发 → 本套导航的类型切开步骤。不得用道路客运班线/包车许可硬套网约车三证
道路运输尚未写明载客还是载货 道路运输合同 负触发道路运输合同·审查
对象是货物、运单、货损、留置 道路货物 / 货运 负触发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审查货运合同·审查。不得把货损三项免责写进客票
承租人决定线路并自负运输对象风险,或只出租车辆 动产租赁 负触发承租人决定线路并自负运输对象风险的带驾租赁 →
只派司机、车属用工单位 长期运输服务 / 派遣 负触发类派遣长期运输·审查
铁路/航空/水路/海上乘客特别法是主路径 相应专项 负触发铁路运输合同·审查 / 航空运输合同·审查 / 水路乘客运输合同·审查 / 海上乘客运输合同·审查

邻类稿误入是硬闸:一旦一般客运、网约车、货运或租车构成主给付,立即停笔转出。不得删掉该部分后继续当班线包车审。

1.3 加载协议

只打开本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读 types/ 或其他场景原子目录。

1.4 违法结构停笔

出现下列任一结构,只出告知,不改写成可履行文本: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或班线许可,仍要“改到能发班/能包车”;
  • 使用非营运车辆、报废或检测不合格客车从事经营性客运;
  • 倒签合同或客票日期以改变许可、保险或会计时点;
  • 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包车牌;
  • 约定超载发车或把旅客移交无资质车辆。

用户坚持“改到能跑/能过检”:整体停止。合规改道(真实取得许可后再签、换合规车辆)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规避方案。


硬闸 A 道路客运许可匹配

本闸改变经营能力字段能否放行。运行时核验《道路运输条例》(2023 修订)第 8、9、10、11 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 修正)第 3、11、25、34、93、97 条。

  1. 许可三件套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须有检测合格的客车、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班线还须有明确线路和站点方案。予以许可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投入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客规第 25 条: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

  2. 范围必须覆盖合同
    班车:班线许可覆盖起讫地、配客站点、日发班次下限。客规第 37 条:不得在规定配客站点外上客或沿途揽客。
    包车:客规第 57 条,凭车籍所在地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约定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条例第 19 条:包车按约定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旅游客运:条例第 19 条应在旅游区域按旅游线路运输;定线旅游按班车管理,非定线按包车管理(客规第 10 条)。

  3. 不得转让出租许可证件
    客规第 34 条:按许可事项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合同写成“资质外借/挂靠交管理费即可营运”:红线。

  4. 无许可不当然等于民事合同无效
    第 153 条及解释第 16 条:违反强制规定不一律无效。客规第 93 条对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设行政处罚。本任务:不写“无许可则合同必然无效”,也不写“可以营运”。许可未核:经营能力字段停止。

  5. 最强反方
    对方主张“先跑起来再补证”或“有营业执照就等于有客运许可”。签前必须把许可证号、经营范围、班线或包车牌与合同线路写成附件。

示例修改句(包车人,无许可证号):

首部/第【待填】条|原文“乙方负责提供客车完成运送”|建议改为“乙方为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待填】,经营范围覆盖包车客运。履约车辆须持注明相应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车牌【待填】,核定载客人数【待填】;驾驶员须持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本合同附件列明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包车任务书。许可被撤销、过期或经营范围不覆盖本次行程的,包车人有权拒绝发车并解除本合同,已付费用【全额返还/按未履行比例返还,待填】,并赔偿另行雇车的合理差价。禁止转让或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履行本合同”|理由:硬闸 A;条例第 8、10 条;客规第 25、34、57 条|可退让:许可证号可在签署前【待填】日补附,补附前不生效|不接受:无许可仍写可以营运,红线


硬闸 B 与一般客运切开

本闸改变技能能否继续。一般客运是民法典客运节的跨方式总类,本技能只取公路客车、班车/包车/旅游一侧。

  1. 正像再确认
    第 809 条运输合同包含旅客或货物。本类型对象是旅客,路径是道路,工具是客车,监管法是道路运输条例和客规。

  2. 一般客运负向
    第 814 条:客运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另有约定或交易习惯的除外。该条是客运成立规则,不是把铁路、航空、水路客票留在本技能的理由。方式未定或他种运输方式主路径:转 客运合同·审查

  3. 不得用本技能改一般客运
    用户把“客运合同审查”理解成所有客票都能在这里改:输出负触发和全 ID。班线电子客票本身仍可留在本技能,因为它锁定公路班车。

  4. 最强反方
    对方主张“都是运人,按一般客运改退票就行”。公路班线停班、包车取消仍要核对许可和车辆条件,不能只用跨方式客票规则。

示例修改句(用户误交铁路客票,本闸出转出口径,不出实体修改):

触发判定|来稿标题“客运合同”、正文为铁路客票与铁路退改签|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路由:客运合同·审查。本技能只审查班车、包车或旅游客运的公路客车文本,不把铁路客票改成道路客运许可结构|理由:硬闸 B|可退让:无|不接受:用本技能改完跨方式客运


硬闸 C 与网约车/巡游出租切开

本闸改变技能能否继续。客规第 3 条:道路客运经营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第 105 条: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 网约车另有许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 修正)第 8 条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第 16 条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道路客运班线许可或包车牌不能替代网约车三证。

  2. 信号
    点到点即时订单、巡游扬招、网约车驾驶员证、线上车辆与线下车辆一致性、私人小客车合乘包装营运:负触发。

  3. 分流

    • 平台只撮合信息、不收运费、不开运输发票 → 一般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下的合同·审查
    • 网约车或巡游出租承运主路径 → 本套导航的类型切开步骤。
      不得在本任务选择“承运或中介”并写成可履行网约车结构。
  4. 知识稿不得升格
    基本面把出租与网约车列为经营形态,框架把“网约车运输合同”列为标题:运行时视为易混提示,不是正触发。

  5. 最强反方
    对方主张“包车和网约车都是用车,一套许可就行”。许可体系不同,不得混用。

示例修改句(用户误交网约车平台协议,本闸出转出口径):

触发判定|来稿《出行服务协议》,主给付为平台派单、点到点即时订单、网约车三证|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路由:平台仅撮合信息的,交 一般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下的合同·审查;以承运人身份接单的,交 本套导航的类型切开步骤。不得用道路客运班线或包车许可硬套网约车三证|理由:硬闸 C;客规第 3、105 条;网约车暂行办法第 8、16 条|可退让:无|不接受:在本技能把网约车审完


硬闸 D 人身底板不得票价封顶

本闸改变人身条款能否放行。运行时核验第 823、822、506、497 条。

  1. 法定归责
    第 823 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免票、优待票、经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同样适用。

  2. 救助不得排除
    第 822 条: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合同不得写成“中途患病自行负责”。

  3. 人身免责无效
    第 506 条: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承运人责任、排除旅客主要权利的,依第 497 条可能无效。禁止“自愿冒险”“人身意外自负”“最高按票价 N 倍”。

  4. 保险不替代
    承运人责任险是客运经营通常条件(客规第 96 条对未投保设行政处罚)。保险金不冲抵法定人身赔偿,不免除 823 条责任。

  5.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行业惯例只赔票价倍数,或主张旅客已买意外险即无请求权。旅客或包车人签前必须把 823/822 和保险分行写成句子。

示例修改句(旅客或包车人,人身自负+票价封顶):

第【待填】条|原文“旅客自愿乘坐,人身意外自负;承运人最高按票价十倍赔偿;已购意外险的不再赔”|建议改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条适用于购票旅客以及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承运人应尽力救助途中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免责或限责约定不发生效力,不得约定自愿冒险、人身自负或按票价倍数封顶。承运人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不替代、不冲抵其对旅客的法定赔偿。本条为人身责任条款,承运人应加黑提示”|理由:硬闸 D;第 823、822、506 条|可退让:财产损失可另设除故意重大过失外的合理安排,人身不得限|不接受:人身自负或票价封顶,红线


硬闸 E 核定载客与超载“自愿”无效

本闸改变发车条件能否写进合同。运行时核验客规第 40 条、条例第 29 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2 条。

  1. 必须写定额
    包车合同必须记载履约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禁止“尽量多上人”“按实际人数结算即可超员”。

  2. 超载红线
    客规第 40 条: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载客人数已满的,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10% 的免票儿童。书面“旅客同意超载”不能覆盖。条例第 29 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 儿童票不是超员借口
    10% 免票儿童是上限,不是把成人塞进过道的授权。修改句把成人人数与免票儿童分列。

  4. 最强反方
    包车人主张“人都上车了不能扔下来所以合同要承认超载”。签前必须写成超载即根本违约、旅客可拒乘并全额退款。

示例修改句(包车人,尽量多上人+自愿超载):

第【待填】条|原文“按实际人数乘车,旅客书面同意超载的,风险自负”|建议改为“履约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待填】人。实际乘车的成人旅客不得超过该人数。载客人数已满时,仅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10% 的免票儿童,免票儿童人数【待填】。禁止以自愿、免责或加价方式超载。承运人超载发车的,包车人或旅客有权拒乘并要求全额退还已付费用;因此造成伤亡的,按第 823 条赔偿,超载同意条款不发生效力。超载属于根本违约,包车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另行雇车的合理差价”|理由:硬闸 E;客规第 40 条;第 506、823 条|可退让:无|不接受:自愿超载,红线


硬闸 F 挂靠对外仍是客运企业

本闸改变对外承运人身份。不得把内部承包写成对旅客免责。

  1. 对外锁定许可企业
    挂靠车主、实际控制人可列为履行辅助人,缔约承运人仍是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企业。内部管理费、承包金不能对抗旅客。

  2. 不得外借许可
    客规第 34 条禁止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合同写成“资质挂靠、对外由车主负责”:红线。

  3. 技术服务话术
    正文写“仅提供技术服务/居间”却收取运费、开具运输发票、调度车辆:名实不符。若真实只撮合,应改签中介或转 一般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下的合同·审查,不适用本客运文本。

  4. 最强反方
    企业主张挂靠协议已约定车主自负事故。对旅客,现有依据不支持按内部协议免责。

示例修改句(旅客或包车人,车主对外免责):

首部/第【待填】条|原文“实际承运为挂靠车主,企业仅收取管理费,事故由车主负责”|建议改为“对外缔约承运人是【客运企业全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待填】。挂靠车主【姓名】仅作为履行辅助人,其与企业之间的内部承包或管理费约定不得对抗旅客或包车人。旅客伤亡、甩客、迟延和行李责任由缔约承运人先承担,企业向车主追偿不影响对外责任。禁止以转让或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方式履行本合同”|理由:硬闸 F;客规第 34 条;第 823 条|可退让:车主可写入附件,对外身份不改|不接受:企业对外免责,红线


硬闸 G 迟延甩客、移交无资质、行李双轨

本闸改变在途条款和行李条款。运行时核验第 820、821、819、818、824 条和客规第 39、57、99 条。

  1. 迟延与不能运输
    第 820 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迟延或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采取必要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退票;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车辆故障、驾驶员迟到、普通堵车不得写成不可抗力。

  2. 降低标准
    第 821 条: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请求退票或减收票款;提高标准不得加收。客规第 39 条:不得使用低于规定类型等级的营运客车承运。

  3. 甩客与移交
    客规第 39 条禁止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甩客。第 99 条对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设行政处罚。包车不得招揽合同外旅客(第 57 条)。修改句:甩客或移交无资质车辆属根本违约,旅客可拒乘、全额退款并主张另行雇车差价及合理食宿。

  4. 告知与禁带
    第 819 条:及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第 818 条:旅客不得夹带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坚持携带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5. 行李双轨
    第 824 条:随身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赔偿;托运行李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禁止“随身物品自理、概不负责”一笔勾销。贵重物品声明另写,未声明不得写成已放弃全部请求。

  6.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路况复杂必须允许转车”或“行李自理是行业惯例”。转车须书面同意且接续车辆具备相应许可;行李自理不能排除过错责任。

示例修改句(旅客,可转车+行李自理):

第【待填】条|原文“途中可转给其他车辆;随身物品自理,毁损概不负责;晚点不退票”|建议改为“承运人应按客票或包车任务书记载的时间、线路和车辆运送旅客。迟延或不能正常运输的,应立即告知,安排必要安置,并根据旅客或包车人要求改乘具备相应许可的班次或全额退票;车辆故障、驾驶员迟到不构成不可抗力。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甩客、不得将旅客移交无相应道路客运许可的车辆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低于约定类型等级的客车。擅自移交或甩客的,旅客或包车人有权拒乘、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和另行雇车的合理差价。随身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赔偿;交承运人掌管的托运行李适用货物运输规则,双方可书面办理声明价值。禁止以自理、概不负责排除上述责任”|理由:硬闸 G;第 820、821、824 条;客规第 39、57 条|可退让:接续车辆可预列具备同等许可的备用车及车牌|不接受:移交无资质车辆或行李绝对免责,红线


节点 2 主体、许可、实际承运人

  1. 建主体表:旅客或包车人、缔约承运人、挂靠车主、实际驾驶员、付款名、发票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
  2. 许可字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及经营范围、班线许可或包车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材料未提则字段停止,不写“可以营运”。
  3. 客运站代售、组客:一般不替代承运人,但因安检、候车组织过错致损的,只点名另负相应责任,不在本任务展开客运站专约。
  4. 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电子客票出票是否视为合同成立,依第 814 条及交易习惯,不得以未打印纸质票否定成立。

节点 3 形态、行程、票款、定金

  1. 班线写线路牌、起讫站点、日发班次、配客站点。包车写行程表、停靠点、禁止沿途揽客、单个运次不超过 15 日及一端在车籍所在设区的市(客规第 57 条,紧急任务除外)。旅游客运写景区端点,运送段不得被旅游违约金吸收人身责任。
  2. 票款:公布运价或包车总价、儿童票、取消费。因承运人原因取消或严重晚点:全额退票或免费改乘。未给出的数字用 【待填】
  3. 定金:必须使用“定金”二字才讨论罚则。第 586 条: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定金不能替代许可与车辆条件。“订金、保证金”无罚则约定的,不得写成定金。
  4. 第 810 条: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超载、无许可、禁带物品、人证不符或拒不安检,不是“通常、合理”要求。

节点 4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4.1 格式条款

客运企业制式客票背面、包车格式合同、网络勾选的电子客票规则,均可构成格式条款(第 496 条)。审查:人身自负、票价封顶、超载自愿、晚点不退、行李概不负责、管辖一律承运人单方所在地是否有显著提示。仅电子勾选不足(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0 条)。未提示的后果是相对方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不是本任务直接改判无效。

4.2 强制规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第 153 条及解释第 16 条)。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道路客运许可多为管理规范:合同可能仍成立,但不写“无许可则必然无效”,也不得把无证发班改成可履行路径。超载、人身免责、伪造许可:不改写成有效履行。


节点 5 违约、解除、争议解决

  1. 无证、酒驾、超载、例检不合格、班线许可被撤销、甩客、移交无资质车辆必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2. 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法定解除只点名催告或目的不能实现,不在本任务作出已解除结论。
  3. 违约金避免“不得调整”或“按总价百分之三十必得”。人身赔偿不是本任务精算的必得金额。
  4. 争议解决:
    • 已有仲裁条款,不得改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
    • 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改成单一仲裁机构或单一法院连结点;
    • 事故地、目的地法院便于旅客的,不宜一律排除并指定承运人单方所在地。
  5. 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送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定为送达。

节点 6 保险、附件与电子客票

  1. 承运人责任险:写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覆盖本次运送。未投保不得写成风险已转移。保险金不替代 823 条。
  2. 附件:线路批文或包车任务书、保险单、旅客名单、车辆例检记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附件与正文冲突时的解释顺序必须写明。
  3. 电子客票:成交规则和数据保存期限。不得以未打印纸质票否定合同成立。
  4. 本任务不把预约意向写成已经锁定全部未来班次。

节点 7 (预留与硬闸回链)

节点 2–6 的每一项若改变放行结论,必须回链硬闸 A–G 中的对应闸。禁止另起一般客运跨方式清单、网约车三证清单或货运留置清单。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对照已加载框架级文件和本方法硬闸,按六步逐段出句。

道路乘客运输必须盯的点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名实(班车/包车/旅游,而非网约车/租车/货运/用车服务减责);客运企业全称及许可证号;挂靠车主不对外免责;鉴于不写伤亡免责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交易条款 形态锁定;线路或行程;核定人数;票款与承运人原因取消的退改;第 819 条告知;包车禁止沿途揽客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823/822/506 人身;820/821 迟延与降标;甩客与移交无资质;824 行李分轨;解除(无证、酒驾、超载、例检不合格、许可撤销)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尾部 出票或包车盖章;电子客票保存;定金≤20% 且不替代许可;附件(批文、包车牌、保险单、名单、例检)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加反说;自愿≠超载合法;保险≠免责;技术服务≠不承运;堵车故障≠不可抗力;订金≠定金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挂靠对外免责;包车超载书面同意;旅游合同吸收人身;随身物品绝对免责;班线许可与合同线路不一致。跳过框架“网约车身份摇摆”,只出转出口径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类型错位且拒改、无许可或超范围仍要营运、超载自愿、人身自负或票价封顶、移交无资质车辆、非营运车经营性载客、倒签或补假许可);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许可证号与线路匹配、核定人数、820 改退、824 分轨、挂靠对外身份、告知事项);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人身风险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客票、包车任务书、线路批文、保险单、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 / C# / 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线路、车辆、人数冲突不得调和成“两边都对”。
  3.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道路客运许可、823/822/506、820、824、格式条款的法律结论) 不拒跑;主体、版本、形态、定额、许可痕迹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许可是否导致合同无效、人身条款是否无效等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一般客运、网约车或货运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不得把记忆中的网约车三证、民航法限额、货运留置或失效客规限额补进本类型默认法。


起草模式与自审

本任务是起草。有完整待签文本要评改时转 道路乘客运输合同·审查。 按框架六步落稿。本类型硬闸改写成下列三闸;出稿后按上文节点自审,未过不得宣称完成。

起草必写

  • 道路客运许可匹配:经营性道路客运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投入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班线许可须覆盖合同线路、站点、班次;包车须持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书面包车合同。
  • 形态锁定:班线写线路牌、站点、班次;包车写行程、停靠点并禁止沿途揽客;旅游客运写景区或景区间接送。
  • 必须写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载客已满仅允许再搭不超过核定人数 10% 的免票儿童。
  • 人身底板不得票价封顶: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承担责任;旅客自身健康或承运人证明旅客故意、重大过失的除外;免票、优待票、经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同样适用。尽力救助不得排除。承运人责任险不替代法定人身赔偿。
  • 迟延或不能正常运输须及时告知、安置,并按旅客要求改乘或退票。
  • 随身物品按过错责任;托运行李适用货运规则。
  • 挂靠车主可列履行辅助人,对外承运人仍是取得许可的企业。

附件必附

  • 线路批文或包车任务书、保险单、旅客名单、车辆例检记录。

禁止出现

  • 海商法第四章免责、提单、航海过失、单位责任限制或沿海货运限额写进公路客运稿。
  • 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无许可、证照失效或超范围仍要放行。
  • “自愿冒险”“人身意外自负”“最高赔票价 N 倍”。
  • 书面同意超载;甩客、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途中擅自换车。
  • “仅提供技术服务”却收取运费、开具运输发票。
  • “自理概不负责”一笔勾销行李。
  • 用班线或包车许可硬套网约车三证;把货运货损/留置写进客票。非营运车辆经营性载客:只告知,不起可履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