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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合同标题:可用“股权赠与合同”或“零元股权转让协议”。标题是转让、正文无价款的,必须在定义条款写明无偿赠与,避免被当成漏写价款的买卖。
  • 合同主体:赠与股东、受赠人;建议目标公司作为确认方(配合名册和登记,不当然承担给付)。
  • 鉴于条款:可写亲属、重组、激励背景。禁止只在鉴于里写“其他股东均已同意”;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必须作为附件。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 标的股权: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额、实缴、比例、是否含未分配利润。多类股权须写表决权与财产权是否一并赠与。
  • 对价:明确转让价款为零,受赠人无需支付财产对价。出现“日后视经营情况补偿”的,重新评估是否仍为赠与。
  • 先决条件(核心)
  • 其他股东依法同意或视为同意(按当时有效公司法及章程)。
  • 其他股东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外赠与无法提供“同等价格”的,约定评估机构确定公平合理价格供其行权。
  • 配偶同意、质押权人同意、外资/国资批准(如适用)。
  • 交割:股东名册记载日、章程修订日、变更登记申请日分开。写清哪一日视为股权权利转移,从而关闭第658条窗口。
  • 出资义务:未实缴部分由谁在何时缴纳;赠与人对交割前出资瑕疵的内部责任。
  • 任意撤销:变更登记(或约定的权利转移时点)前可撤销,公证或道德义务除外。空写“零元转让不可撤销”不够。
  • 税费:所得税、印花税、评估费承担方。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 公司确认与配合:公司承诺在条件成就后限期办理名册和登记;拒绝配合的,受赠人可起诉公司和赠与人。
  • 优先购买落地:其他股东行权时,赠与人对受赠人的义务转为返还已收材料、协助其与行权股东交接;不因此当然构成赠与人违约,除非赠与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 瑕疵担保:权利无质押冻结、其为合法股东。故意不告知出资黑洞、重大或有债务的,依第662条赔偿。
  • 法定撤销:第663条一年;第664条六个月。
  • 穷困抗辩:第666条,针对尚未变更的股权。
  • 债权人风险披露:双方确认已知悉赠与人负债情况。不能约定“债权人不得撤销”,该约定对债权人无效。
  • 争议解决:公司住所地便于办理变更登记之诉。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署:赠与人、受赠人签字;公司盖章确认程序条款。共有股权须全体共有人或配偶签署。
  • 日期:协议日与交割日分开。
  • 生效:建议“签字成立,于先决条件满足且完成名册记载/登记后发生股权变动”。不要把公司登记写成合同成立要件,否则通知其他股东的阶段真空。
  • 附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或放弃优先购买声明、通知送达回证、出资证明、配偶同意书、评估报告(如有)、授权书。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微观措辞)

  • 正说还要有反说
  • 正说: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0%股权无偿赠与乙方,各方应于先决条件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 反说:其他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以公平合理价格优先购买的,本次赠与对相应股权终止履行;未经公证且登记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 高风险词
  • “零元即无任何义务”:出资、瑕疵、负债披露仍在。
  • “当然取得股东资格”:缺名册和登记。
  • “视为其他股东已放弃”:无送达证据不能“视为”。
  • “不属于恶意逃债”之类自我定性:无用,且可能变成自认。
  • “尽快”“原则上同意”:程序期限必须可计算。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1. 结构性缺陷:只签零元转让、不走股东程序
  • 风险:其他股东起诉,受赠人无法登记。
  • 改法:通知+决议/放弃优先购买作为先决条件,附件齐备。
  1. 条款陷阱:把零元当成逃债或当成绝对安全
  • 识别:一方要求写“不属于恶意转移”,另一方要求写“零元即无效”。
  • 改法:不在合同里预判第538条。披露负债,保留债权人法定权利;零元不等于当然恶意。
  1. 出资瑕疵沉默交割
  • 风险:受赠人对外就未缴出资担责。
  • 改法:交割前实缴或明确承继范围与追偿。
  1. 最佳实践:赠与视角写无偿和任意撤销;公司法视角写通知、优先购买、名册登记;资本视角写实缴;不要用股权买卖模板只把价款改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