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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KB应诉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无过错不等于无法抗辩。
节点 0 分流
起诉状显示公益诉讼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负触发,说明未安装专项应诉则 unavailable。劳动争议转劳动。用户要当原告:负触发起诉原子。伪造数据:整体停止。
节点 1 送达与期限
- 固定起诉状、应诉通知、举证通知的送达日和方式。微信转发不是送达。
- 核验答辩期、举证期、管辖异议期。未核验则期限字段停止,仍列出已知收到日,提示逾期风险。
- 已过答辩期:仍可整理实体抗辩,但标逾期后果待核,不伪称仍在法定期。
节点 2 请求拆解
逐项对应原告诉请。发现第 1235 条生态损害项目:抗辩主体不适格、请求无依据(解释第 22 条)。惩罚性:核验违法、故意、严重后果是否具备。共同被告错列:主体抗辩。
节点 3 实体抗辩
默认抗辩菜单,逐项给判断,不预先全盘否认:
- 不是排污行为人或已合法转让设施且符合免责条件;
- 原告未证明关联性(时间顺序、空间距离、污染物同一性);
- 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第 1230 条由行为人举证,须有科学或监测支持,不得空口);
- 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减责;
- 第三人造成但依第 1233 条不免除污染者对外责任,只保留追偿;
- 损害不存在或扩大部分未减损;
- 时效。
持证达标:可削弱违法性和惩罚性,通常不能单独消灭无过错私益责任。必须写清这一界限。
节点 4 证据
收集:许可和台账、自动监测原始包、执法复查、气象水文、第三方污染源、原告自身经营资料。对原告鉴定:资质、检材、方法、利益关系。申请重新鉴定接口,本任务不写鉴定申请终稿。
禁止补造、回改历史数据。
节点 5 答辩与反诉
答辩草稿回答:事实、理由、证据、对诉讼请求的意见。承认不利事实。
反诉(例如原告堵截排污口造成损失)另列条件,不自动生成反诉状终稿。追加真正排污人用第三人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