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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KB磋商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把纪要写成判决。
节点 0 分流
用户只要数字:负触发测算。已签字要审查协议:超出本任务。用户要求销毁监测或威胁评估人:整体停止。本任务不指挥行政机关如何调查。
节点 1 主体与启动
- 赔偿权利人通常为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机构。指定文件缺失则资格字段停止。
- 义务人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多责任人内部份额另列,不在磋商方案里直接免除未参加人。
- 固废造成国家重大损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组织磋商(固废法第 122 条)。
- 本包律师代理其中一方,不冒充权利人签发启动文书。
节点 2 争点
对照损害赔偿规定第 6 条:行为或应负责情形;损害及数额;关联性。
义务人可对磋商阶段鉴定评估提出异议并保留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不得建议“先签字再鉴定”。
责任未闭合时,让步表只标情景,不写承认全部损害。
节点 3 让步与弃权
让步维度:修复方式(自行/委托/货币)、工期、分期、担保、技术替代、生态环境账户支付。
弃权必须写明:主体、介质、地块、期间、是否含惩罚性、是否含私益受害人。政府与义务人不得处分第三人人身财产请求。
并行刑事或公益诉讼:不得建议用磋商换取“保证不刑事移送”。移送由法定机关决定。
节点 4 效力
- 磋商协议原则上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人民调解主持下的协议同样须标合同性质。
- 未经司法确认、公证赋强或形成调解书的,执行力受限,必须明示。
- 司法确认路径另项;本任务只比较利弊。
- 违约后恢复磋商或直接诉讼的条件写进方案,不写成已经可强制执行。
节点 5 不成转诉
实务上磋商不成包括:拒绝磋商、无故不参会、多次会议仍无法一致、超过磋商期限未达成。具体次数和期限运行时核验,未核验不得编造“三次必然成诉”。
转诉讼只输出接口:主体、请求范围、评估材料是否可转化。不写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