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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KB控制权争夺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 投资并购领域 |
|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 婚家领域 |
|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 劳动领域 |
|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 企业合规领域 |
|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 破产领域 |
|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
|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表决权权源、会议有效性、法定代表人、名册登记对抗。禁止输出抢章步骤。
节点 1 权源
- 画出持股、实缴、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冲突并列。
- 出质、冻结、代持未显名:相应表决权可争议,不得写成已确定。
- 用户要求伪造授权委托:整体停止。
节点 2 会议
- 能否形成选举或罢免董事的有效股东会:结合召集权、门槛。效力终局转决议效力原子。
- 两派各开一会:两套决议并列,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套冒充唯一决议。
节点 3 法定代表人
- 产生办法依章程和第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原法定代表人拒不交出证照:合法路径是诉讼和行为保全,禁止抢夺、隐匿、私刻。
节点 4 临时措施
- 可标行为保全、股东资格确认、决议效力诉讼红旗。保全申请转保全原子。
- 任何“先抢章再补手续”方案:整体停止。
节点 5 分流
收购取得控制权的交割:转投资并购。印章交接合法方案:转证照印章原子。表决协议效力:转表决权拘束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