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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程序核验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投资并购领域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婚家领域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劳动领域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企业合规领域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破产领域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通知、召集权、主持、定足数、表决权计算、回避、记录。禁止直接输出效力三项结论。

节点 1 材料

  1. 固定会议种类(股东会/董事会)、通知文本、发送记录、章程通知地址、签到、授权委托、记录、决议。缺失不补造。
  2. 未实际开会:负触发,转召集准备或书面同意原子。

节点 2 召集与通知

  1. 召集顺序核验第六十六条。无权召集标严重程序瑕疵,但仍不在本任务写成不成立终局。
  2. 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除外,须核验第六十四条。
  3. 通知未载议题:标瑕疵。是否导致未通知事项通过:列入实质影响事实。

节点 3 主持与进行

  1. 主持人与章程、董事长、召集股东是否一致。主持人被排除仍强行开会:标冲突。
  2. 中途更换地点或通讯方式未通知:标瑕疵。
  3. 董事会会议定足数按章程和第七十三条等核验。

节点 4 表决

  1. 表决权以名册、章程、出资比例或另定为准,冲突并列。
  2. 应回避未回避的票数单独扣减情景,不直接改写已统计结果为唯一事实。
  3. 代理委托不明:该部分票数依据不足。

节点 5 轻微接口

列出每项瑕疵是否可能仅属轻微、有无证据显示改变了通过结果。最终是否撤销或不成立,转 lawyeah-equity-assess-resolution-validity。本任务禁止输出“必然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