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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KB利润分配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 投资并购领域 |
|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 婚家领域 |
|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 劳动领域 |
|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 企业合规领域 |
|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 破产领域 |
|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
|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决议后债权、无决议强制分配、违法分配返还。禁止合成一笔“应得分红”。
节点 1 基础
- 利润分配须先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须核验第二百一十条。利润数字未知不写零。
- 财务数据冲突:并列,不选对用户有利的报表。
节点 2 决议后
-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须核验第二百一十二条。
- 已有决议:股东对决议确定的金额有请求权情景打开。执行不能归因于后续亏损等抗辩并列。
- 无决议:不得写成已确定债权。
节点 3 无决议
- 有限公司股东会年年不作分配决议,是否构成滥用权利:须严格核验实务例外,核验失败则依据不足,不得默认强制分配。
- 连续五年盈利不分且符合分配条件并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走异议回购,转
评估异议股东回购请求,不在本任务写成已确定分红债权。
节点 4 比例
- 有限公司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须核验第二百一十条。
- 另行约定必须回链。口头“三七分”依据不足。
节点 5 违法分配
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退还,负有责任的董监高赔偿责任须核验第二百一十一条。金额测算转利润测算原子。本任务不输出唯一可分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