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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KB代表诉讼起诉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 投资并购领域 |
|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 婚家领域 |
|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 劳动领域 |
|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 企业合规领域 |
|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 破产领域 |
|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
|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利益归公司。禁止把胜诉利益写成原告股东个人所有。
节点 1 闭合
- 书面请求已被拒绝,或收到满三十日未起诉,或紧急事实可回链:打开。
- 否则负触发,转前置请求或条件评估。
- 公司已起诉:停止代表诉讼终稿。
节点 2 当事人
- 原告:符合资格的股东,以自己名义。
- 被告:加害董事、监事、高管或第三人。
- 公司诉讼地位(第三人等)运行时核验实务,核验失败标待核,不得把公司写成原告。
节点 3 请求
- 诉讼请求的利益归属于公司。不得请求直接支付给原告股东。
- 股东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是否由公司承担:运行时核验,核验失败费用字段停止。
节点 4 担保与调解
- 被告可能请求原告提供担保:只提示,不保证法院准许或驳回。
- 调解需注意处分的是公司利益,不得在本任务设计由原告私自放弃公司债权。
节点 5 材料
起诉状、资格、前置请求及送达、损害证据。不代提交。直接诉讼请求不得塞进本状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