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2 KB
治理重置谈判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投资并购领域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婚家领域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劳动领域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企业合规领域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破产领域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底线、让步、法定程序、对外效力。禁止把单方要点写成双方已同意。

节点 1 闸

  1. 用户已决定司法解散只要诉状:负触发。
  2. 条件已全部谈拢只要协议或章程终稿:转相应起草原子。
  3. 投并购重组主轴:转投资并购。

节点 2 菜单

  1. 单方列出可接受的机关结构、提名权、超多数事项、僵局购买选择权、信息权加强。
  2. 每一项标注是否需要改章程或仅股东协议即可对内约束。
  3. 不得把对方未同意的条款写成已重置。

节点 3 程序

  1. 修改章程、增减董事人数、更换法定代表人:列所需决议门槛和登记。
  2. 书面一致同意仅在全体股东路径可用。
  3. 程序不能完成时,重置对外不发生效力,须写入谈判风险。

节点 4 第三人

银行、供应商、登记机关只认章程和登记。协议内部重置不能写成已对抗善意相对人。


节点 5 下一步

谈拢后分流:章程原子、股东协议原子、任免原子、退出协议原子。本任务保持谈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