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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投资并购领域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婚家领域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劳动领域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企业合规领域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破产领域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召集、定足数、回避、职权范围、一名董事书面决定。禁止把股东会事项写成董事会已决。

节点 1 职权

  1. 对照第五十九条股东会职权与第六十八条董事会职权。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形式:董事会草稿关闭。
  2. 催缴核查、失权通知:董事会职权,须核验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3. 事项属于关联交易重大评估:实体判断转 lawyeah-equity-assess-related-party-transaction,本任务只出回避后的决议框架。

节点 2 召集

  1. 董事会会议召集主持按章程和现行法核验。通知期章程未定且法无强制时,标约定缺口,不编造“一律三日”。
  2. 出席人数或表决权低于定足数:不得写已通过。
  3. 不设董事会的一名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决定应书面,不得伪造“董事会会议”。

节点 3 回避

  1.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须核验关联交易条款。
  2. 回避后不足定足数:提交股东会,本任务不硬过。
  3. 应回避而未回避:标程序瑕疵,效力转决议效力原子。

节点 4 草稿

决议写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记录。状态 草案。用户要求补签名:整体停止。


节点 5 对外

法定代表人或经理越权代表公司:善意相对人保护须核验现行外观规则,本任务只提示,不写合同有效或无效终局。